有些家長, 將這個任務交給了托兒所, 在家裡只熱衷於教孩子背“唐詩”。 從語言發展的規律來看, 兒童首先是理解詞意, 然後才說出詞。 要是不懂意思機械背誦, 以後決不可能自然運用這些詞。 既然生活中對唐詩裡寓意深刻的詞語運用機會少, 那麼時間一久, 就會忘卻。 心理學家認為, 凡是與幼兒生活無關的事物, 不加以複習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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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念兒歌, 一要選材適度, 二要引起“興趣”。 所謂適度, 就是不要太難。 孩子一般到1歲半開始, 才逐漸學會說些簡單句, 有人稱為電報式語言。 這年齡宜選一些重疊音, 每句3~4個字, 每首為2句的兒歌, 如“排排坐, 吃果果, 托兒所, 朋友多”。 2~3歲的兒童, 詞彙數量增長迅速, 可選每句5~7個字, 每首6句的兒歌。 3歲可念6~7個字, 每首6~8句的兒歌。
超過孩子可能適應的範圍, 無論如何豐富, 也不能促進智力開發。 太難的內容反而使孩子夫去興趣和信心, 不願跟著學念。
如何使孩子對所教的兒歌產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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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學講故事, 一般在2歲半左右比較合適。 開始的時候, 可以買些色彩鮮豔、圖文並茂, 短而簿的圖畫故事書。 成人翻一頁, 講一頁, 讓孩子看著圖學講一段(用孩子自己的語言來講)。 每段會複過後, 可用啟發式, 在成人的提示下, 逐漸連貫地把故事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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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培養一個聰明的孩子, 千萬不能急於求成。 家長不妨試試, 吃飯前後, 放放錄音, 講講故事, 念念兒歌, 使孩子的詞語得到充分發展, 同時也開拓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