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應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為孩子選擇適宜的玩具:
1、3~4歲的孩子動作發展不夠協調, 因此家長宜為孩子選擇能促進動作發展的玩具, 如大皮球、手推車、三輪童車等, 使孩子在活動中得到全身的運動, 使其動作協調發展。
2、3~4歲的孩子心裡具有明顯的隨意性和情緒性的特點, 幼兒的自我控制能力差, 缺乏目的性。 因此, 為3~4歲幼兒選擇的玩具必須顏色鮮豔、造型優美、形象生動有趣, 以激起幼兒的興趣, 吸引孩子積極主動地玩。
3、3~4歲孩子對事物的認識仍依靠直接感知, 他們憑藉顏色、形狀、聲音等具體形象、表面特徵來認識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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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歲孩子認知發展還保留了相當大的直覺行動思維成分。 這一時期孩子的小肌肉群發育還不完善, 手眼協調能力較差。 因此, 家長為孩子選擇的玩具要能看、能拼, 讓孩子自由運用雙手, 培養其開、合、套、穿、敲打、裝拆等操作能力。 如:打樁床、穿珠、套桶、穿線板、中、小型拼圖類、鑲嵌類、配對類玩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