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五周多了, 這些年來, 總結自己的一些小經驗個大家分享分享, 內容是怎樣對孩子使用正確懲罰手段。
懲罰與獎勵是相對的, 父母要明確懲罰的目的決不是在孩子身上發洩自己的怒氣和怨氣, 而是要引導幼兒把精力轉移到修正自己的不良行為上去。 懲罰是有一定尺度的。 關黑屋子、餓一頓、罰站、用針戳、打, 這些體罰是摧殘幼兒身心的。 孩子犯了錯誤狠打一頓給孩子帶來的只是肉體的痛苦和屈從。 這時孩子的屈從往往伴隨著抗議和敵意, 其後果是孩子變得頑固。 曾有一個7歲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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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懲罰而不是體罰。 兒童良好的行為發展, 從根本上講使兒童產生了一種內心的行為需要。 某些外部壓力可以促使兒童產生行為動機, 而過分的壓力則會引起抗阻和萎縮。
2、取消獎勵。 如果已與孩子講定, 這一個月不罵人不說粗話, 爸爸媽媽下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天帶你到動物園去玩。 如果他沒有做到即取消這個活動, 但要講清楚, 下一次目標與獎賞辦法。
3、只懲罰具體錯誤。 這對許多家長有一定難度, 因為火氣一來就眉毛鬍子一把抓, 前前後後算總帳。 這不僅使孩子無所適從, 也容易使孩子覺得家長不公正、不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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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懲罰要謹慎。 懲罰不可帶情緒色彩, 否則會使幼兒辯不清受罰的原因。
5、懲罰的時間要短。 這是由幼兒的記憶特點決定的, 當幼兒忘記了自己的不良行為, 再繼續懲罰已不再有效。
6、懲罰要堅決, 一旦採取懲罰, 就不該因幼兒叫嚷、逃跑或賴在地上不起來而妥協。 很多家長看到這種表現, 油然而生愛憫之情, 採取遷就態度, 允許或默認了幼兒的奢求, 結果幼兒不但改不掉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