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期保健是為了選擇良好受孕時機, 經過孕前期保健者可以減少許多危險因素和高危妊娠, 因此, 應當大力推行孕前期保健, 做到優生優育。
孕前期應注意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身心條件
1.一般情況
(1)雙方年齡及健康狀況:雙方年齡因素可以影響妊娠。 例如女性35歲是妊娠的危險因素, 因易造成難產或發生其他產科併發症。 >35歲婦女發生胎兒染色體異常(三體型染色體)率增高。 許多資料表明女性生育年齡在25—29歲間孕產婦及圍產兒死亡率最低, 20—24歲及30—34歲次之。 因此, 適當選擇生育年齡有利生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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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告男性>45歲, 也易出生染色體異常兒。
妊娠前夫婦身體應當保持健康, 沒有活動性疾病, 尤其女方如果有營養不良、貧血等懷孕前也應矯正。
(2)健康的心理社會環境:如果雙方尤其女方剛剛受過較大精神打擊;或工作學習過於緊張疲勞;生活條件困難如居住擁擠、經濟拮据;家庭不和等情況下, 均不適宜妊娠。 以上這些社會心理因素與產後抑鬱的發生也有關係, 並且不良的生活環境條件對孕母及胎兒身體健康也不利。 應該等待一段, 等各項條件好轉時再妊娠, 以保證妊娠在較理想的條件下發展。
2. 疾病處理 雙方患有疾病都應考慮與妊娠是否有關。 尤其女方如患有心、肝、腎疾病或高血壓、糖尿病等應考慮能否承受妊娠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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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慢性疾病如精神病等在治療中或治療後短期內不適宜妊娠, 需鞏固療效後再受孕。 一些與妊娠有關的良性腫瘤如卵巢囊腫、甚至經常發作的慢性闌尾炎;考慮到妊娠期間可能手術。 麻醉及手術本身均可對妊娠造成不良影響, 因而可以孕前治療。
男方如患有傳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及肺結核的傳染期對女方妊娠也有威脅, 最好在治療後無傳染性, 家庭生活正常後再受孕。
(二)職業問題
男女雙方的職業均應注意, 應無長期接受對生殖細胞或胎兒有害物質的歷史。 否則應脫離接觸, 待排除體內毒物至恢復正常再懷孕。 懷孕後應繼續避免接觸有毒物質直至哺乳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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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方面的問題
女方如有煙酒嗜好孕前應儘量戒除。 男方應不在家中吸煙, 在孕前保健中家屬應能收到有關的健康教育。 口服避孕藥時間較久婦女, 應于停藥後暫採取工具避孕, 4—6月後再停止避孕。
總之, 做好孕前保健可以減少許多高危妊娠和高危兒的發生, 做到優生優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