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要以身作則, 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 良好的家庭氣氛主要表現在全家人和睦相處上, 大人關心小孩, 子女關心長輩, 彼此互相關心, 共同生活, 這樣的家庭對子女有一種凝聚力, 孩子在這種氣氛中, 人格才會健全發展。 此外, 家長要教育孩子對鄰居、客人要熱情、謙虛、禮貌。 這樣, 使孩子在潛移默化中逐漸養成尊重別人、愛護別人的良好品德。 家長要引導孩子與親人平等相處, 切忌以孩子為中心, 處處圍著孩子轉, 讓孩子淩駕于父母之上。 同時, 家長也要尊重孩子, 切忌隨意訓斥和打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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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長應該讓孩子多參加集體活動。 最好讓孩子從小生活在同齡孩子的群體中。 托兒所、幼稚園是孩子們的世界, 在與同齡人一起生活過程中, 孩子會相互教會怎麼生活, 怎麼相處, 怎麼玩耍。 孩子在家裡, 父母往往處處都依著他, 可在群體之中, 就得平等相處。 這實際上克服了獨生子女本身的不足。 可是, 我們在心理諮詢中發現, 有許多家長生伯自己的孩子會在集體生活中"吃虧", 一味要求孩子自顧自, 不要與其他小朋友來往。 這樣做表面上似乎是愛孩子, 實際上, 使孩子得不到群體生活的鍛煉, 勢必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三、家長要教育孩子在平等的原則上結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