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期是學習口語的最佳年齡, 注意培養幼兒的口語表達能力, 將為對幼兒進行其他教育打下基礎。
我的小男孩亮亮剛兩歲, 人們常誇他:亮亮愛說話, 說得也清楚, 表達的意思不亂。 亮亮說話比較晚, 十五、六個月的時候, 僅僅能複述簡單的稱呼, 例如能喊"爸爸"、"媽媽"、"姨", 喊"舅舅"、"舅媽"就費勁了, 對於周圍的各種物件的名稱能說得出的也很少。 到了一歲半的時候, 我們開始著重教他叫出周圍各種物件的名稱。 我們的原則是:叫哪個物體的名稱, 就必須把這個物件叫準確。 例如對於一個個玩具, 分別叫出"氣球"、"蹦兔"、"跳蛙"、"海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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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次在稱呼物件時, 總力求這個名稱是日常語言中最普遍和最流行的, 同時也是孩子輕易領會和明瞭的, 但又是準確的, 決不輕易使用代名詞。 譬如, 最先教"汽車"這個名稱時, 我們使用了一階段"嘀嘀"這個象聲詞來代替, 以引起他學說話的興趣;但很快就進行糾正: "亮亮, 汽車怎麼叫?" "嘀嘀--", "對了, '嘀嘀'是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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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說大量的物件名稱以及周圍人的各種稱呼的過稱中, 我們注意教他說短句, 把學說名稱(稱呼)同說短句結合起來。 例如:桌子上有書本和各種學習用具, 我就用筷子指著說:"這是書, 這是本, 這是鉛筆盒。 "這種用講解的方式學名稱又學說短句的做法, 引起了孩子說話的興趣。 有時候, 他自己就用小棍指著一些他能說得出名稱的東西連續地說了起來。 短句會說不少了, 我就教他學長句。 比如在送他去托兒所的路上教他說:"爸爸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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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通過多種不同方式, 不斷豐富和擴大孩子的詞彙。 教各種物件名稱, 使他掌握了大量名詞, 說起話來, 不致出現"我要"這半句話或者"我要那個"這樣不明確的話。 說明各種動作, 使他豐富動詞, 諸如:"你拿著"、 "扶著我"、"我領你走"、"他們在踢球"、"上醫院扎針"、"你別踹我一身泥"等等。 在適當的時機教孩子掌握一些比較抽象的時間名詞、方位名詞的用法, 諸如:"今天不去姥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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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種機會教孩子說話, 也是培養孩子口語表達能力的重要一面。 孩子經常在自己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