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教育的母親多了起來。 為了讓3~4 歲的孩子認字、數數, 母親買來很多幼兒書。 還有的母親, 讓孩子去參加風琴班或繪畫班的學習。
在考慮教孩子些什麼之前, 必須首先要考慮好為什麼要教孩子。 認為教會孩子識字、數數, 孩子上學時就會學習更好, 因此才進行教育,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孩子的天賦是已經定型的了。 不會因為提早開始進行了教育, 就能增添孩子所不具備的天賦。 語文及算數的天分的發掘, 最好請教專家。 挖掘孩子潛在的天賦, 是一生中無止境的事業, 直到成年期前, 必須給孩子創造各種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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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都沒有體驗到自己開發自己才能的喜悅。 認為教育是由外部灌輸, 這樣會使孩子過於依賴教師。 如果說母親能夠教給孩子點東西, 那就是讓孩子開發自己的能力, 讓他感受到創造的喜悅。
以小學1 年級學生為目標, 教孩子識字、數數的話, 某種程度上孩子早一些掌握了1 年級學生的"學習能力"。 可是, 這減少了多少孩子一生中所應該學習的東西呢?只是1 年級時的優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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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必須教給孩子的是快樂家庭的創造方法, 讓孩子懂得支撐家庭快樂的是家庭成員的每一個人, 要生氣勃勃, 要懂得互相理解。 人能夠生氣勃勃, 是在充滿創造的喜悅之時。 為了給孩子以創造的喜悅, 就必須讓孩子做適合於孩子天分的創造性活動。 喜歡在外邊跑來跑去的孩子, 要給他一定的活動場所。 喜歡畫畫的孩子要讓他畫畫。 這個年齡的孩子, 帶著興趣開始畫畫的話, 6 個月之間就能迅速進步。 剛開始只能畫頭和軀體的孩子, 不久就能畫手、再加上裙子和腿, 然後會在主人公的旁邊, 加畫上怒放的花朵和鮮豔熱烈的太陽。 這時顏色也不只是單一的了。 為了促進孩子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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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手工的孩子要讓他擺積木、塑膠玩具。 喜歡音樂的孩子要給他聽歌。 孩子的能力在創造的歡樂之中。 就是超過了其合適的年齡界限也不必擔心, 要把孩子的能力培養得持久和專心。
3 歲半的孩子如果喜歡識字, 就應該教他認字。 但是, 當孩子的能力沒有感受到創造的喜悅, 而從外面強加給他就會是有害無益的。
懂事與"學習能力"沒有關係。 但不懂事, 過集體生活就不能快樂, 這是心與心的交流, 而不能習慣人與人的交往, 就不會懂得這點。 因此, 作為獨立的人就必須和別人交往。 必須有朋友, 必須讓孩子與朋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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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情達理與心態相關, 因此不能總是使孩子焦慮不安。 孩子整日被關在房間裡, 能量哪兒都發散不出去的話, 就會煩躁不安。 母親與孩子一對一的在家裡呆的時間一長, 連母親恐怕也要陷入同樣的狀態, 焦躁不安對孩子就只是斥責。 為了能讓孩子1 天內與母親分開幾個小時, 希望能送孩子到托兒所或幼稚園。 整天讓孩子守著電視看, 會把孩子搞得被動, 剝奪孩子的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