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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教3歲前孩子認識客觀事物

教孩子認識客觀事物, 其實是每個年輕媽媽有意無意都在進行的。 如, 當媽媽從床上抱起孩子時, 她就說:“來, 媽媽抱”;這是教他認識“媽媽”, 懂得什麼是“抱”和“來”, 當媽媽餵奶時, 她會說:“寶寶吃奶!”如果是用奶瓶餵奶, 她還會說:“看, 寶寶的奶瓶來了。 ”這是教他認識“奶瓶”, 懂得奶瓶可以用來吃奶。 當媽媽放孩子上床睡覺時, 她一面抱孩子, 一面輕輕地說:“寶寶乖乖睡——”這是教他懂得這樣躺和睡覺, 其實教育0—3歲孩子認識客觀事物是不太難的事, 只要家長樹立了“要教育”的觀念, 平時有意識地、積極地運用周圍所有的客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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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就會取得最佳效果的。
一是看、聽、嘗、摸、嗅。
半歲以前, 主要是通過皮膚覺、味覺、嗅覺、視覺和聽覺等各種感官去認識事物的。 在這個階段裡, 家長可以有計劃地結合生活程式讓他通過各種感官去認識事物, 如茶杯、奶瓶、奶嘴, 調羹, 毛巾以及人體的手、臉和五官等。 例如:教他認識燈, 這樣每天重複多次, 他就會對這些東西有印象了, 由於經常強調嬰兒身邊接觸的人的稱呼, 半歲左右嬰兒一聽說奶奶、爺爺就用目光找, 並發出笑聲。
半歲以後特別是滿一周歲的孩子, 已逐漸能聽懂成人的話語, 這時可以教他認識一些複雜的事物, 還可以此事物與彼事物的簡單關係。 如:開水是燙的, 滴到皮膚上會痛。 但別忘了儘量讓孩子親自嗅、嘗、看、摸、聽他正在學習的、認識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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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由近及遠。
半歲以前, 可教他認識爸爸媽媽和經常接觸的人, 從父母臉上認識眼、耳、口、鼻等。 同時拉他的小手摸認他自己的臉、五官、小腳等, 然後逐漸擴展到認識他日常的用品衣物, 認識家裡的家俱, 認識窗外的樹木、花草。
半歲以後, 嬰兒可以經常抱到院中, 在門口去認識更多的人和物。 如:汽車、自行車, 到動物園去認識動物, 認識一些簡單的自然現象, 如風、雨、雪、冰等。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 要不斷擴大孩子的視野。 在教他認識事物的同時, 要教給他這些東西的特徵、作用等。 如, 對兩、三歲的孩子在教他認識碗以後, 可用塑膠碗、搪瓷碗、瓷碗作比較教育, 讓他知道, 這幾種碗都可以裝飯、裝點心、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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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是瓷碗一碰就碎, 搪瓷碗掉了會掉搪瓷, 塑膠碗比較起來結實一些。
三是和教說話結合起來。
教孩子認識事物, 要和教說話結合起來, 半歲以前的孩子雖然他不會複述, 家長還是要找機會教他, 讓他腦中留有印象, 把與客觀事物有關的信號不斷刺激他的聽覺, 為將來開口說話奠定基礎。
半歲以後特別是1歲左右的孩子, 他模仿成人發音說話的欲望比以前加強, 家長教他認識客觀事物時, 不僅要耐心教他不同事物的名稱, 而且要求他複述。 1歲半以後, 除了能說出事物的名稱, 還要模仿成人, 句子的結構越來越複雜。 家長此時還可以教他說一兩句與此事有關的話語。
教說話時, 家長的字詞要準確、精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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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 孩子難以識別那一長串話語中哪幾個字是你教他認的, 如:要教他認“碗”。 對1歲前的小兒只需說一個“碗”字, 稍大就可以說:“這是碗”或“這是寶寶的碗”, 進而:“碗裡裝著大米飯(綠豆粥、餃子等)”, 再複雜些, “碗裡的飯很燙, 碗裡燙, 寶寶不要端”。
四是採取綜合性教育。
孩子在認識客觀事物時, 如果只得到一些知識和智力開發, 就太可惜了, 家長應抓緊時機對孩子進行綜合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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