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測驗的成果, 通常故意思年齡(mentalage, 簡稱ma)和智力商數(intelligencequotient, 簡稱iq)來表示。 心理年齡也叫智力年齡, 是比納于1908年創造的。 心理年齡是以被試能顛末哪一年齡組的測驗名目來計算的。 如果一個兒童顛末了一套6歲組的全部名目(6歲以下各組的名目不消測, 就算顛末了), 其心理年齡就是6歲。 如果他還顛末了7歲組的2個名目(代表4個月), 8歲組的一個名目(代表2個月), 而9歲組和10歲組的測驗都沒有顛末(10歲以上各組就不消測了), 那麼, 其心理年齡即是6歲6個月。
心理年齡這個觀點雖然可以對同一年齡的兒童的智力成長程度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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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iq)=心理年齡(ma)/十足年齡(ca)×100
舉例來說, 某童1972年12月14日入世, 1983年9月10日參加斯坦福一比納智力測驗, 他的測驗得分經查曉得心理年齡為11歲10個月, 則其智商的計算體比方下:
年月日
十足年齡1983910
19721214
5歲兒童智力測試題10826
(如果要借位, 任何1個月都以30天計算, 1年以12個月計算;十足年齡獲得的差數, 滿15天的進為1個月)
iq=11歲10個月×100/10歲9個月=142個月×100/129個月=110
智商是心理年齡除以十足年齡的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