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排列順序法, 就是根據家庭中各項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將它的排出先後順序依次完成。 如果所剩時間不夠, 那麼, 排在後面的項目可以壓縮或者乾脆刪掉。 也就是說, 越是排在前面的項目越是可以得到充分的保證, 越是排在後面的專案, 其彈性越大。
使用排序法確定家庭各項活動順序的依據主要是重要性和緊迫性這樣兩項。 首先要確定活動的重要程度, 因為, 如果某項活動若可有可無, 那麼, 無論如何緊迫, 也都不值得去做, 或者不值得優先去做。 一般情況下, 把家庭活動分為“必做項目”和“可做可不做項目”兩大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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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怎樣來突出排在前面的活動項目呢?
(1)時間優先。 就是把排在最前面的活動安排在最優越的時間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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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時間保證。 就是給排在首要位置上的活動以充分的時間, 以保證其能全面完成。 一般情況下, 時間與品質成正比, 當然, 也不是時間越長越好, 最好是既不倉促, 又沒有餘暇。
(3)時間反復。 就是在時間上多次反復安排。 反復是強化的一種重要手段。 第二次安排的活動內容可以是第一次的完全重複, 也可以是第一次的連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