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生活中違了規, 就應像碰觸到了燒紅的火爐, 一定會受到懲罰。
任性, 可以說是現代孩子的通病, 主要表現為固執、抗拒、不服從管教, 老是和大人對著幹, 特別倔, 而且軟硬不吃。 就像一匹脫韁的小野馬。
但另一方面, 任性也是孩子個性發展的一個過程。 對任何事情都說“不”, 是許多二三歲的孩子的自然表現, 我們應該理解。 同樣, 有時孩子的任性只是因為理解問題, 並沒有與大人作對的意圖, 這時候要運用最大限度的判斷力, 來決定哪種行為是任性固執的有意傷害, 哪種行為是自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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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到了上學的年齡還任性, 就是一件棘手的事情。 從心理學角度來看, 學齡兒童任性, 是個性偏執、意志薄弱和缺乏自我約束能力的表現, 如果得不到糾正的話, 會導致無法正確認識和判斷事物, 個性固執不明事理, 難以適應環境, 不被別人接受而陷入孤獨, 經不起生活的考驗和挫折。
但孩子的任性心理不是天生的, 而是家長不加約束的放縱教育的結果。 法國教育家盧梭在《愛彌兒》中指出:“知道用什麼辦法能使你的孩子得到痛苦嗎?這個方法就是:百依百順。 ”這話很值得我們反思!
所以, 糾正問題的第一步, 就是承認我們的培養方法可能是使孩子任性的原因。 只有改變它們, 才能幫助孩子行為得體。
在一個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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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回答很巧妙:“我不知道。 不過, 孩子, 世上還沒有人能活那麼長。 ”
沒有人能夠活到隨心所欲的年齡, 即使是聖人孔子到了七十歲, 也要在“從心所欲”的後面加上“不逾矩”, 也就是不違反規則。 所以要建立適當的規則讓他遵守。
有句俗話說:“沒有規矩, 不成方圓。 ”規則能讓孩子知道具體應該怎麼做, 是孩子未來行為模式的基礎, 所以要制定清楚的規則和懲罰細則, 如果不守規矩必須接受懲罰。 一旦規則嚴格確立, 大多數孩子會遵守。
制定規則的目的, 是希望培育出一個快樂、適應性強和尊重規則的孩子。 最初的規則應該是阻止孩子傷害他自己和別人, 教孩子明白最基本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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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知道你對他的期待, 而且他的表現達不到期望時會有懲罰, 是一件好事。 根據專家觀察, 孩子們經常操練自律—換句話說, 那些對自己的表現不滿意的孩子—在學習上能取得更好的成績。
當孩子能識字後, 可以把規則寫在紙上並貼在家裡, 這是讓孩子明白, 規則不僅僅是一種制度, 而且是體現公平合理的好方式。
父母應當考慮什麼違反行為是懲罰底線, 一旦違反規則就實施。 在西方管理學中有一個“熱爐法則”, 可以應用到家庭教育中:如果孩子在生活中違了規, 就應像碰觸到了燒紅的火爐, 一定會受到懲罰。
這種處罰的特點在於:(1)即刻性:當人一碰到火爐時, 立即就會被燙。 (2)預先示警性:火爐是燒紅擺在那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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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不是只面向孩子的, 同時也是對大人的約束, 而且懲罰應該是對事不對人的。 當孩子向你發脾氣或撒嬌時, 想始終如一堅持規則確實很難, 但是只有堅持, 孩子才會明白你對他的期待。
針對如何讓孩子遵守規則, 宋代大儒張載曾經有一個很幽默的比喻:“如果你養了一條狗, 不想讓狗進屋子, 它一進屋子你就拿棍子打。 可是你又經常在屋子裡喂狗吃東西, 狗又怎麼能知道進屋對不對呢?即使天天打, 恐怕也不能讓狗懂得這個規矩。 狗尚且如此, 何況是孩子呢?”
當孩子有做不到的時候, 家長必須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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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要少用威脅, 但要至始至終貫徹規則。 如果他沒有及時清理自己的房間, 你可能先是警告他不許吃晚飯, 但是當你讓步而讓他吃飯時, 就向他發出了一個資訊, 你說話不算數。 如果你不準備真的懲罰他, 那你最好不要威脅他, 因為不可信的威脅會破壞規則的執行。
美國有一則公益廣告, 內容是父母如何説明孩子拒絕抽煙和接觸毒☆禁☆品。 廣告中, 一位母親告誡兒子:“你現在該做作業了, 不能看電視!”同時她拿走了遙控器;說“你現在不能玩電子遊戲!”同時她關掉了遊戲機, 等等一連串的類似場景。
每一次,母親都嚴格地維護了規則,最後,當這個孩子和一群孩子在一起有人給他一根煙時,他堅決地搖頭:不!我不喜歡抽煙。這時畫外音響起:說一不二,孩子會聽從。
在懲罰孩子時,其它家庭成員切不可當著孩子的面,表現出不同的意見或做法,即使是對的意見也要事後說明。否則的話,不但會使對孩子的教育效果相互抵消,還會令父母喪失權威。
等等一連串的類似場景。每一次,母親都嚴格地維護了規則,最後,當這個孩子和一群孩子在一起有人給他一根煙時,他堅決地搖頭:不!我不喜歡抽煙。這時畫外音響起:說一不二,孩子會聽從。
在懲罰孩子時,其它家庭成員切不可當著孩子的面,表現出不同的意見或做法,即使是對的意見也要事後說明。否則的話,不但會使對孩子的教育效果相互抵消,還會令父母喪失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