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他既是作為一種獨具一定魅力的音響藝術, 也都是家長對孩子們在進行早期教育的一種很重要方法。 音樂能以動聽悅耳的音響激發孩子的情感, 陶冶孩子的心靈, 而且以其神奇的魅力, 開發孩子的智力。 經常接觸音樂的孩子有著比較豐富的感情世界, 他們更善於理解人, 更能迅速地大量地接受新的事物。
但是, 作為孩子精神乳汁的音樂, 如果用之不當, 將對孩子不利。 怎樣給孩子聽音樂呢?
父母在給孩子聽音樂時, 要盡可能選擇一些優美單純的樂曲給孩子聽。 如配器簡單的音樂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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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音樂開發孩子的智力, 父母應注意按孩子的心理發展規律給孩子聽音樂。 孩子出生兩個月時, 就能向聲源處轉頭。 五個月, 就能對音樂表現出明顯的情緒並配合音樂擺動四肢。 可見, 孩子出生後, 家長就可以給孩子聽些悅耳的樂曲了。 孩子五個月時, 家長即可給孩子進行有步驟、有目的的欣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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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要善於用音樂調節孩子的情緒, 從而使孩子的興奮抑制過程獲得平衡。 如孩子早上起床, 尚處於抑制狀態, 這時應讓孩子聽些節奏感強的樂曲, 使孩子的精神過渡到興奮狀態。 在孩子累了需要休息的時候, 應讓孩子聽些節奏緩慢的音樂, 或者不讓他聽音樂以免使孩子過度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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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父母給孩子聽音樂, 總習慣於用答錄機或唱機, 認為答錄機和唱機放出的音樂優美動聽。 但是答錄機和唱機放出的音樂還缺乏孩子所需要的感情, 所以, 家長應經常自己唱歌給孩子聽。
給孩子聽音樂時, 家長還可以有意識地把音樂中的旋律節奏同孩子的動作結合起來。 如可以用音樂伴著孩子說話、畫畫、玩玩具等。 總之, 把音樂同孩子的活動結合起來, 對加強孩子動作的節奏感是十分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