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針對兒童的暴力以及特別是在生命前十年期間發生的兒童虐待, 在本質上就是一個問題, 而且是造成其他形式暴力和影響人一生的健康問題的一個主要危險因素。
兒童(聯合國界定的兒童為任何年齡在0-18歲的人)遭受的暴力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父母和看護人對0-14歲兒童實施的兒童虐待, 以及年齡為15-18歲的青少年之間在社區環境下發生的暴力。 從導致發生每一類暴力的根本原因和特定危險因素著手, 可以防止發生這兩種不同的暴力。
父母和看護人實施的兒童虐待可採用以下方式來預防:減少意外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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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懷孕期間酒精和非法藥物使用的危害程度;
降低新生兒父母的酒精和非法藥物使用的危害程度;
增進獲得優質產前和產後服務的機會;
對於兒童極易遭受虐待的家庭, 由專業護士和社會工作者提供家訪服務;
為父母提供有關兒童發育、非暴力管束和解決問題技能方面的培訓。
社區環境下涉及兒童的暴力可通過以下途徑來預防:開設學前增益課程, 為幼兒提供教育起步;
生活技能訓練;
幫助高危青少年完成學業;
通過頒佈和執行酒精飲料銷售許可法、徵稅和定價, 減少可獲得酒精的機會;
限制獲得槍械的機會;
提高院前和緊急醫護的效率, 將會降低死亡危險, 縮短康復時間, 並減輕因暴力造成長期損害的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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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針對兒童的暴力以及特別是在生命前十年期間發生的兒童虐待, 在本質上就是一個問題, 而且是造成其他形式暴力和影響人一生的健康問題的一個主要危險因素。 例如, 世衛組織的一項研究估計, 兒童性虐待在一生的影響造成約6%的憂鬱症病例、6%的酒精和藥物濫用/依賴、8%的自殺未遂行為、10%的驚恐障礙和27%的創傷後應激障礙。
其他研究也將兒童身體虐待、性虐待和其他童年逆境與吸煙過度、進食障礙和高危性行為聯繫在一起, 而後者又與某些主要死亡原因包括癌症和心血管病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