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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培養孩子獨立能力_獨立能力如何養成

養生之道網導讀:

怎麼培養孩子獨立能力?現在的家長都比較年輕, 資歷知識豐富, 所以對孩子的教育和培養比老一輩的人有更獨到的眼光, 很多家長都一致認為, 孩子的獨立能力要從小就開始培養, 那麼, 怎麼培養孩子獨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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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從小就分床睡, 兩歲多就放全托等, 想培養孩子成為一個獨立能力較強的人。 那麼這樣做是否適合?對孩子的成長不什麼不利的影響嗎?怎樣才是正確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的方法?

從人的生理角度來說, 從出生那天起就已經獨立。 首先是功能上的獨立, 嬰幼兒在不斷地使用自身的每一個功能, 以達到獨立。 最後是心理、意識上的獨立。

嬰兒6個月時, 胃就開始產生消化食物的酶, 不再依賴母乳生存,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又走向了一個獨立的階段。

1歲的嬰兒可以獨立學行走。

2歲時開始可以說“不”, 在意志上想把自我和他人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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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中第一個獨立宣言。

3~6歲時逐漸形成了一個真實的、區別於他人的內在模式和秩序, 在心理、意志、情感、思想上開始有人格獨立的基礎。

6~9歲時建立了屬於自己生活的常識和藝術的品質, 還有文化特質, 自我的形成加進了人類文化的特質。

9~12歲時開始有了有意識地學習心智, 孩子的認知不再受環境的限制, 而是能擴展到整個世界。 此時道德感已形成。 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第二個時期, 在智性方面的興趣視也是在這個時期環境提供的機遇而定。 這時要給孩子提供更多的學習接觸各種學科的機會。 有豐富的知識基礎, 孩子更容易發現自己的興趣, 並決定將來在哪一個領域內進行深度探索。 理想就是在這過程中自然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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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歲時已屬青春期, 心智開始轉向外面的世界, 對人和事開始有興趣;在學科上也有了傾向性。 人的基本的成長形成。 有了開始離開父母、獨立生活的內在動力, 自身的獨立從內到外完成。

18~28歲後走向社會完全獨立。 8~40歲, 實現社會價值。

人獨立的基礎, 是從早期慢慢開始的, 人從出生開始就學會了獨立, 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過程, 什麼思想、行為上的獨立都無從談起, 所以說孩子從小就分房而睡, 就上全托, 從而使其獨立, 是沒有科學依據的, 相反無形中讓孩子和父母減少了親子感情的時間, 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愛孩子, 但不能溺愛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 孩子身上出現問題, 其實"病根"在父母身上。 天下的父母都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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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必都知道怎麼愛孩子。 父母以為愛孩子就是無條件地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 為孩子包辦所有的事情, 這剝奪了孩子獨立生活的權利, 不利於孩子獨立生活能力的養成。

現在的孩子多數是獨生子女, 在家裡受到"眾星捧月"式的待遇, 溺愛孩子也便成了社會的普遍現象。 父母竭盡全力地滿足孩子各方面的需求, 代替孩子完成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 如做作業、做家務、洗衣服等, 他們覺得這樣可以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某高校學生劉海洋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中, 他剛出生時, 父母就離異了, 家裡只有媽媽、姥姥和他, 媽媽把所有心血都傾注在他身上, 一心想讓孩子考上名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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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洋從小就被媽媽寵愛, 所有的事情都由媽媽一手操辦。 因為沒有爸爸, 所以媽媽的話他從不敢違背, 媽媽怕危險不讓他騎車, 他就乖乖聽媽媽的話。

有一次, 媽媽出差, 給他留下了麵包和餅乾, 讓他先吃麵包, 再吃餅乾, 後來麵包都長毛了, 他都不吃餅乾, 因為麵包沒有吃完。

從小到大, 劉海洋應該做的事情, 媽媽都幫他做了, 這也使得劉海洋的生活能力很差。 即使上大四了, 還是要把衣服拿回家讓媽媽洗。

作為單身媽媽, 劉海洋的媽媽試圖彌補離婚和缺乏父愛給孩子造成的傷害, 以致給孩子的愛成為了溺愛, 正是這種溺愛, 造成了孩子基本生活能力的缺失。 因此, 父母愛孩子的時候要把握好原則, 不能溺愛。

父母愛孩子是人之常情, 但是愛孩子的時候要有原則和尺度,父母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給孩子獨立生活的機會,讓孩子真正成為獨立的個體。

但是愛孩子的時候要有原則和尺度,父母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給孩子獨立生活的機會,讓孩子真正成為獨立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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