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長到2~3歲的時候,
往往大人叫他們做什麼事他們偏不做,
叫他們往東,
他們往西,
無論什麼事情都要用“不”來反抗,
而且許多事情要自己來做,
鞋子要自己穿,
飯也想要自己吃,
與其他小朋友玩耍也易發生爭吵。
孩子什麼事都有自已的主見了,
大部分事不講理由,
非要堅持已見去做,
家長不同意就哭鬧。
其實這是孩子自發性良好的表現。
其實,
孩子這個階段表現出來的“反抗性”、“任性”,
正是他獨立意識日趨形成的時期,
孩子已經進入了心理上的“第一個反抗期”,
這正是一個自發性正在順利發展的小孩兒的正常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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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家長的往往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只是一味覺得頭大。
其實自發性就是自己思考、自己行動的能力,
自發性的順利發育是培養孩子創造性的前提。
受到父母過度保護、過度干涉的孩子,
其自發性發育遲緩,
往往被培養成“老實的好孩子”。
兒童心理學家將淘氣稱作“建立在探索欲望上的行動”,
淘氣其實對孩子自發性的成長起著很大的促進作用。
2歲多的孩子已不愛在媽媽的懷裡呆著,
他們不滿足於窄小的空間和天地,
喜歡到處亂跑、四處亂動,
去探索未知的世界。
而家長卻覺得孩子太小,
總是跟在孩子後面大聲呼叫:“不要碰那個!在這裡坐著!”或給予各種幫助,
而孩子卻難以忍受大人的管教和約束,
極力想擺脫大人的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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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的一定要瞭解這樣一個事實:孩子並不是存心反抗,
因為這樣小的孩子還不懂得忍讓和克制,
他開始懂得什麼想要什麼不想要。
孩子這時的“反抗”,
並不意味著不依戀父母、疏遠父母,
也不能僅僅用淘氣來解釋。
這是孩子自發性、獨立性萌芽的表現,
是一種“積極的反抗行為”。
那麼,
怎麼對待寶寶的第一個“叛逆期”呢?
1.別“以惡制惡”
面對孩子的逆反行為,
首先家長不必緊張,
關鍵是不要“以惡制惡”,
跟他對著幹或是硬碰硬,
這樣的做法最終會導致惡性循環,
造成更壞的結果。
2.尊重孩子的想法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處處約束、管制孩子,
不要講不能如何如何,
而要給孩子講清應該如何如何。
孩子和家長同樣都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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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的想法不可行,
家長可以幫助完善和提出合理化建議,
共同商量,
不壓制或強迫孩子做不願意做的事情。
如果在這一時期父母過分壓制孩子的反抗心,
會使他們的判斷力無法培養。
對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出現的反抗現象,
成人應給予支持和理解,
讓孩子感到“我的獨立是被承認的”,
並創造條件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從小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和獨立生活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孩子實在蠻不講理,
失去理性,
家長應以平和的態度,
堅定地予以制止,
但不要當場囉唆地說教,
那時他是聽不進去的,
事後可以和孩子談心,
防止負面情緒在孩子心裡堆積,
心生怨氣,
加重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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