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一天一天地長大, 主意也越來越多, 而且她一旦認准了某件事情, 就很難被說服。
我跟老公逛商場, 看到了一套我們倆都超級喜歡的運動服, 是黑白相間的條紋, 我倆都覺得要是悠悠穿上這套運動服, 肯定能成為超級小酷妹, 而且衣服的價格也不貴。 但轉念一想, 悠悠喜歡粉色的, 這個顏色的衣服她肯定不喜歡穿。 於是老公問我:“媳婦, 這套衣服不錯, 給不給悠悠買?要是問悠悠, 她肯定說不。 ”我說:“這衣服我也很喜歡, 買吧, 悠悠的工作我來做!”
衣服買回家, 果不其然, 悠悠這個小傢伙連試穿都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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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幼稚園組織去龍潭湖公園玩。 一大早, 我就給悠悠拿出了這套新衣服, 悠悠一看, 第一反應當然是不穿了。
我就對悠悠說:“悠悠, 媽媽有兩件事情要告訴你。 ”
悠悠說:“媽媽, 你要告訴我什麼呢?”
“寶貝, 是這樣的——第一, 爸爸媽媽很高興悠悠能告訴我們悠悠的想法和看法;第二件事情就是媽媽最喜歡的顏色是白色, 爸爸最喜歡的顏色是黑色。 ”
悠悠緊接著就說:“寶貝最喜歡的顏色是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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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媽媽有一個建議, 你先聽聽看。 今天媽媽給悠悠穿一件粉色的長袖T恤, 然後再穿上這套黑白運動服。 悠悠到了幼稚園就可以告訴小朋友和老師, ‘今天我穿的這套衣服, 有我們全家人都喜歡的顏色!’悠悠喜歡粉色——粉色的T恤、媽媽喜歡白色——白色的運動上衣、爸爸喜歡黑色——黑色的運動褲子, 多棒呀!悠悠一下子就能把全家人都喜歡的顏色通過悠悠穿的衣服介紹給小朋友和老師了。 你覺得我這個建議好嗎?”
“好呀!媽媽, 我覺得小朋友和老師肯定會特別高興的!”悠悠說。
就這樣, 小傢伙高高興興地穿上了我們給她買的運動服。 嘿嘿!事情就這麼解決了。
到單位後, 我把事情講給同事聽, 卻被當頭澆了一盆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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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地想了想, 其實我恰恰沒把這件事當成小事。 悠悠特別喜歡粉色, 如果讓她自己選的話, 絕對選擇粉色。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東西, 我們可以尊重她的選擇, 但是不能在任何時候都無條件地尊重, 而是應該把孩子當成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成人來看, 在尊重她喜好的同時, 也要讓她學會尊重別人的喜好與選擇——我要悠悠明白這個道理。
在提倡“朋友式的親子關係”的今天, 家長畢竟還是家長, 權威性還是要有的, 因為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 總會遇到一些原則性的問題, 如果孩子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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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的對話, 建立在家長和孩子互相尊重彼此的基礎上, 如果單方面地讓家長一味地尊重孩子, 也就談不上平等了。
孩子有權利發表自己的看法, 家長也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至於最後誰能說服誰, 就看各自的“本事”了。 孩子小的時候, 家長的機會肯定多一些, 因為家長年紀大、語言表達能力強。 在和孩子交流的過程中, 他們也會想辦法用自己的方式來“對付”家長, 這樣孩子的能力也就提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