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呼吸暫停是指呼吸停止時間≥20s, 或者伴有心動過緩(心率<100次/分)或低氧血症(青紫或血氧飽和度下降)。 多見於早產兒, 胎齡越小, 出生體質量越低, 呼吸暫停發生率越高。 持續時間超過20s的重度呼吸暫停, 會干擾大腦血流動力學, 影響患兒遠期神經發育。
診斷由於阻抗呼吸監護儀難以分辨出氣道梗阻時的呼吸動作和正常的呼吸動作, 故需監測心率或用監測心率代替監測呼吸。 同時, 還需要監測SaO2以瞭解低氧血症的發生。 胎齡<35周的早產兒具有呼吸暫停高危因素, 出生後至少需監護1周。 如有呼吸暫停監護需要持續到連續5d無明顯呼吸暫停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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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呼吸暫停反復、持續發作(如每小時>2-3次)或需要頻繁的面罩氣囊通氣, 需要開始進行治療。
1. 一般治療
(1)積極查找病因, 治療原發病;
(2)必要時吸氧, 維持早產兒適當的血氧飽和度;
(3)避免可能誘發呼吸暫停的各種刺激, 如吸痰時動作輕柔, 必要時要停止經口餵養;
(4)避免患兒頸部過度的彎曲和伸展的狀態, 以減少呼吸道阻塞的可能性;
(5)對於有監護的早產兒, 俯臥位可能減少呼吸暫停的發生。
2. 持續氣道正壓通氣
對頻繁發作的呼吸暫停, 可採用鼻塞持續氣道正壓通氣, 尤其適用於胎齡<32-34周早產兒及肺部疾病的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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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基黃嘌呤類藥物
包括咖啡因、茶鹼以及氨茶鹼, 能顯著減少呼吸暫停的發生以及患兒對機械通氣的需求。 其作用機制包括:
(1)興奮呼吸中樞;
(2)拮抗腺苷(抑制呼吸的神經遞質)的作用;
(3)改善膈肌收縮力。
咖啡因
同其他甲基黃嘌呤類藥物相比, 咖啡因治療早產兒呼吸暫停更安全, 治療範圍更廣泛, 血漿半衰期也更長(100h)。 適用範圍:出生體質量<1250g的早產兒, 生後即開始使用咖啡因;出生體質量>1250g, 需機械通氣的早產兒, 拔管前應使用咖啡因;其他頻繁和(或)嚴重的早產兒呼吸暫停。
用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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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負荷劑量枸櫞酸咖啡因20mg/Kg, 口服或靜脈滴注30分鐘以上。 24h後給予維持劑量5-8mg/(Kg·d)如呼吸暫停持續存在, 再次給予10mg/Kg的的枸櫞酸咖啡因, 並將維持量增加20%;
(2)療程:通常用到矯正胎齡34-36周, 連續5-7天未發生呼吸暫停時停用;
(3)由於咖啡因體內清除緩慢, 停藥前不需要逐漸減量(停藥後咖啡因作用持續約1周);
(4)如果呼吸暫停症狀有反復, 則應重新開始給予枸櫞酸咖啡因, 根據停用枸櫞酸咖啡因至呼吸暫停復發之間的間隔時間, 可採用維持劑量或是半負荷劑量。
氨茶鹼
首次負荷劑量5-7mg/Kg, 30min內靜脈滴注, 8-12h後給予維持量1.5-2mg/(Kg·d), 每隔8-12H給藥1次, 療程5-7天。 應監測血藥濃度, 維持在7-12mg/L, 當濃度≥20mg/L具有毒性作用。 其副反應主要有心動過速、腹脹、胃瀦留、餵養不耐受、高血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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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鹼
首次負荷劑量5-7mg/Kg,靜脈或口服給藥, 8-12h後給維持量4-8mg/(Kg·d), 每隔8-12h給藥1次。 由於該藥的治療濃度與中毒劑量非常接近, 且易引起上消化道出血、多尿、高血糖、尿鈣增高, 目前臨床已較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