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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腎功能衰竭應如何治療

急性腎功能衰竭除病因治療外, 主要的治療是使病兒能度過腎衰期, 使少尿引起的內環境紊亂減至最低程度, 爭取腎臟病變的恢復。

(1)維持水電解質的平衡:嚴格限制攝入液量, 體液已補足則須考慮用利尿劑。

(2)高血鉀症的處理:當血清鉀上升至5.5mmol/L時, 給患者的液體須含高濃度葡萄糖, 並給降鉀樹脂口服或保留灌腸, 同時加用下列治療:①靜脈注射10%葡萄糖酸鈣緩慢滴入;②靜脈注入5%碳酸氫鈉應避免容量擴張、高血壓及抽搐等;③使用50%葡萄糖與胰島素(1U胰島素需供給葡萄糖5g)的混合液在1小時以上由靜脈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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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緊急處理只需幾小時, 如高血鉀持續不降, 須作透析治療。

(3)糾正酸中毒:腎衰時常有中度酸中毒, 極少有需要治療者, 嚴重酸中毒則必須處理。

(4)低鈣血症:除發生手足搐搦的患兒外, 可不經靜脈補鈣。 一般可經口服與磷酸鹽結合的碳酸鈣抗酸劑, 增加糞便內磷酸鹽的排出。

(5)低鈉血症:如患者無脫水須限制入量, 如血清鈉降至120mmol/L以下, 則須經靜脈滴入高張(3%)氯化鈉, 將血清鈉提高到125mmol/L。 給高張鹽水的危險性是體液的擴張, 容易引起高血壓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如出現上述情況, 須考慮透析療法。

(6)腸道出血:可用碳酸鈣等抗酸劑來防範, 並可降低血清磷, 也可經靜脈給甲氰咪胍(西咪替丁)5~10mg/(kg·12h)。

(7)高血壓:可因原發病或因細胞外液擴大所致或二者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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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血壓危象可持續靜脈滴注硝普鈉或柳胺苄心定, 而高血壓不嚴重者可用β受體阻滯劑如心得安及血管擴張劑, 常能奏效。

(8)其他:抽搐可能與原發病有關, 治療須針對原發病變。 一般抗驚厥藥物可選用地西泮。

急性腎衰透析療法的指征, 包括下述各因素的結合:酸中毒、電解質失調, 尤以高鉀血症、中樞神經系統紊亂、高血壓、體液瀦留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急性腎衰小兒如能及早開始透析治療, 可顯著提高小兒的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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