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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禁☆生☆禁☆活與婚姻中的夫妻感情

性是生物具有的一種本能。 但對於人來說, 性的目的和作用才僅是為了生殖和繁衍後代, 它還是人類社會與文化的推動力。 因為社會的組織, 是基於性的關係——有了性, 才有了兩性的結合, 才有了人類的婚姻, 才有了家庭這個組成社會的細胞。

結婚, 意味著兩性的結合, 意味著熱戀的青年男女, 開始了共同的夫妻生活。 夫妻生活的內容是很豐富的, 包括共同的勞動、學習、互相的體貼關懷、生兒育女, 以及社交往來等等, 其中也包括和諧的性☆禁☆生☆禁☆活。 性☆禁☆生☆禁☆活在夫妻生活中, 雖然僅是一個部分, 但對於促進家庭生活的美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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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添夫妻間的感情, 卻有著相當大的作用。 在夫妻共同的生活當中, 如有一方長期在性☆禁☆生☆禁☆活方面得不到滿足, 常常會導致感情破裂, 甚至離婚。 因此, 正確認識和處理性☆禁☆生☆禁☆活問題, 是每一對希望建立幸福美滿婚姻的夫妻所必須重視的。

首先應當明白性☆禁☆生☆禁☆活是生理上的一種正常需求, 不論男女何方有這種要求都是自然、合理和無可非議的。 同時還應當明白, 性☆禁☆生☆禁☆活是夫妻雙方共同的事情, 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 都既有提供配合的義務, 又有從中獲得滿足的權利。 在這個權利和義務面前, 男女雙方是完全平等的。 這個道理並不深奧, 但在實際生活中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得到。 有的丈夫, 由於受封建的“夫權”思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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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地認為妻子是屬於我的, 我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 在性☆禁☆生☆禁☆活中, 全然不顧妻子是否也有要求, 甚至不顧妻子的身體健康, 強行其事。 結果不但使妻子對性☆禁☆生☆禁☆活毫無興趣, 還會把性☆禁☆生☆禁☆活當成一種負擔, 一種痛苦的義務, 甚至看成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 久而久之, 必然要損傷夫妻感情。 有的妻子, 由於各種原因, 常常拒絕丈夫正常的性要求。 這樣下去, 也會損傷夫妻感情。

因此, 在性☆禁☆生☆禁☆活上應當採取相互尊重的態度, 彼此都尊重對方的意願, 決不能“以我為中心”, 要求對方無條件地服從自己。 這種尊重充分體現了對自己愛人純真的感情。 有了這樣的尊重, 夫妻之間才有可能產生真正的信賴, 達到精神上的相互寄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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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禁☆愛是在夫妻間愛情基礎上產生的, 只有當夫妻間有著共同的需要時, 性☆禁☆生☆禁☆活才是美滿的。 由於每個人的體質、性格和環境的不同, 對性☆禁☆生☆禁☆活的要求也就不一樣, 所以在性☆禁☆生☆禁☆活中也要相互體貼和照顧。 比如, 當一方工作勞累, 情緒不佳, 或集中精力思考問題, 以及在身體不適時, 另一方就應加以克制, 多為對方著想, 主動關懷體貼。 千萬不要一遇暫時不順遂, 就急躁、埋怨、指責, 甚至強求或強迫對方滿足自己。 要知道, 在這種情況下勉強從事, 既得不到什麼快樂, 也得不到什麼滿足, 只會給對方造成痛苦, 影響身體健康, 給日後長期的夫妻生活, 罩上一層陰影。 相反, 在性☆禁☆生☆禁☆活上, 夫妻間相互體貼、關心和愛護, 能夠使雙方在精神上得到莫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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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一種精神上的和諧。 這種精神上的安慰和和諧, 會給夫妻間帶來更為美滿的性☆禁☆生☆禁☆活, 而性☆禁☆生☆禁☆活的美滿和諧又會把夫妻間的感情昇華到一個更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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