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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妊娠性濕疹 准媽應該怎麼辦

問:我現在懷孕27周, 在懷孕3個多月時, 下肢出了許多很癢的疙瘩, 醫生診斷為妊娠性濕疹, 沒有用藥。 我擔心對胎兒有影響。

解答:妊娠以後常出現無明顯原因的皮膚瘙癢。 當地醫生診斷你為妊振濕疹, 可能是結合局部病變特點得出的印象。 一般只診斷妊娠癢疹。

這種瘙癢在懷孕期間只能對症治療, 可以口服維生素C與鈣片, 為了止癢, 局部塗擦爐甘石洗劑或非那根軟膏即可。 分娩後2周左右症狀可自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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