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妊娠期患有高血壓均稱為妊娠期高血壓, 包括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和原發性高血壓。 妊娠20周後發生高血壓、蛋白尿及水腫者稱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簡稱妊高征。 若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即被診斷為高血壓稱為慢性高血壓合併妊娠。
妊娠高血壓的診斷一旦確立, 則應考慮治療。 治療原則以糾正其病理生理異常為基礎, 包括解痙、降壓、鎮靜、合理擴容、利尿、適時終止妊娠。 對於輕度妊娠高血壓(140/90~150/l00mmHg), 飲食應保證足夠蛋白質, 蔬菜、水果, 避免多食鹽, 但不必嚴格限制食鹽, 補充鐵和鈣劑;要注意產前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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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壓藥可使血壓下降, 但同時也降低重要器官的血流量, 特別是子宮胎盤血流量, 對胎兒有一定危害。 因此必須合理應用。
妊娠高血壓降壓目的是延長孕周.改變圍生期結局, 主要是防止腦血管意外。 因此, 治療此類疾病以解痙為主輔以鎮靜, 必要時降壓, 如解痙後血壓160/ll0mmHg, 應常規使用降壓藥。 降壓的目標是使收縮壓選藥原則為對胎兒無不良反應, 不影響心排血量、腎血流量、子宮胎盤灌, 注量。 降壓藥不能防治子癇抽搐, 單用降壓藥而不同時用硫酸鎂治療重度子癇前期或子癇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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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應用較肯定的、對胎兒無不良反應的降壓藥有硝苯地平、肼屈嗪、甲基多巴等。
婦科檢查
孕前沒有做過婦科檢查的准媽媽在懷孕初期有必要接受陰☆禁☆道檢查和窺器檢查, 以此瞭解陰☆禁☆道狀態、清潔度、宮頸狀態, 以及子宮大小、質地、位置, 是否與妊娠月份相符等。 婦科檢查是最為簡單易行的方法, 能夠迅速發現問題, 比如胎挺育。 所以說超聲檢查不能完全取代陰☆禁☆道檢查, 因為超聲看不到陰☆禁☆道內部和宮頸。 在妊娠最後1個月以及臨產後, 應避免不必要的陰☆禁☆道檢查。
胎心檢查
一般在妊娠10周左右醫生開始嘗試測試胎心。 方法是用聽筒將胎心聲音放大, 然後通過初次聽到胎心的時間、胎心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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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正常範圍是每分鐘120~160次, 孕周較早時, 每分鐘160~170次也算正常。
妊娠中期(孕13~28周)血壓標準
此時血壓正常值的標準和孕前一樣, 即不能超過140/90mmHg, 在妊娠20周內發生的高血壓, 屬於原發性高血壓, 也就是說高血壓是妊娠前就存在的, 不是妊娠所誘發。 妊娠20後之後出現的高血壓則提示妊娠併發的高血壓, 需要密切注意。 所以妊娠20周開始, 醫生更加注意血壓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