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肚子疼, 除了可能是流產、早產的徵兆之外, 也有可能是一些內、外科急症所造成的。 急性闌尾炎最常見的外科急症之一, 妊娠期一旦確診闌尾炎, 為防止炎症擴散, 在給予抗生素的同時, 要儘快進行手術治療, 對高度可疑病人, 也可行剖腹探查, 目的是避免病情迅速發展。
妊娠期闌尾炎的特點
1.闌尾位置改變:懷孕早期闌尾位置無明顯改變, 隨著妊娠的進展, 子宮不斷增大, 闌尾會逐漸向上、向外移位。
2.妊娠期盆腔器官充血, 闌尾也充血, 因此炎症發展快, 容易發生闌尾壞死、穿孔。
3.由於大網膜被增大的子宮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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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炎症波及子宮漿膜, 可誘發子宮收縮, 引起流產、早產或強直性子宮收縮, 其毒素可導致胎兒缺氧甚至死亡, 威脅母嬰安全。
三因素導致症狀不易判斷
孕婦發生闌尾炎時的症狀與一般人相似, 大多表現為腹痛、噁心、嘔吐, 少數會伴隨發燒, 血液檢查呈現發炎指數上升及白細胞增加等, 但因為孕期的特殊生理狀況, 診斷的困難度會增大。
因素1.子宮擠壓闌尾
因為孕婦的子宮變大, 闌尾被擠壓, 導致孕婦發生急性闌尾炎時的疼痛點上移, 子宮常掩蓋闌尾使症狀和體征不典型。
因素2.檢查的困難度增加
為腹中胎兒的健康著想, 擔心一些檢查(如X光或電腦斷層掃描)會影響胎兒的發育;同時因為在做血液檢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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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3.症狀易混淆
孕婦本來就常有噁心、嘔吐、腸胃不適的症狀, 與急性闌尾炎的症狀有些相似, 因此不容易從症狀上進行診斷。
孕期各階段合併急性闌尾炎的處理原則
1.妊娠早期(1~12周)合併急性闌尾炎, 不論其臨床表現輕重, 均應手術治療。 此時對子宮干擾不大, 不會影響繼續妊娠。 若待妊娠中晚期復發時再行手術, 既增加手術難度, 對母子也有危險。
2.妊娠中期(13~28周)合併急性闌尾炎, 在靜脈給予大劑量青黴素或氨苄青黴素防止炎症擴散的同時, 應儘快手術治療。 此時胎兒已經比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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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妊娠晚期(28~36周)合併急性闌尾炎應手術治療, 即使因手術刺激引起早產, 絕大多數嬰兒能存活。 手術對孕婦影響也不大。 如果妊娠已近預產期, 應先行剖宮產, 再行闌尾切除手術。 剖宮產以選擇腹膜外剖宮產為宜。 當闌尾已穿孔, 併發彌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嚴重, 或子宮、胎盤已有感染徵象時, 應考慮行剖宮產的同時, 行子宮次全切除術, 並需引流。
手術切除, 避免急性腹膜炎的發生
如果孕婦出現右下或側腹痛且持續不緩解 ,甚至難以忍受 ,同時伴有噁心嘔吐、發燒等,再加上按壓右側腹有明顯疼痛 , 腹肌也較硬 , 則是急性闌尾炎的徵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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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孕期診斷的困難度增大, 根據統計, 孕婦發生急性闌尾炎在開刀前並不能百分百地確診。 婦產科醫師建議, 懷孕時若高度懷疑有急性闌尾炎, 最好還是儘早接受手術切除闌尾。 因為急性闌尾炎如果不及早接受手術, 一旦時間拖延至闌尾破裂導致急性腹膜炎, 會造成孕婦併發敗血症, 到那時母體和胎兒都會有生命危險。
開刀免驚!
准媽媽們不必擔心手術的風險, 因為就算傳統的闌尾切除手術, 只要不過度去壓迫子宮, 並不會造成胎兒早產或受傷, 況且現在許多綜合性的大醫院在切除闌尾時都可以利用腹腔鏡技術, 這種手術方式傷口小、視野佳、恢復較快, 能相對減少對母體和胎兒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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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叮嚀
及早發現, 及早治療, 不留後遺症
讀罷上文, 相信各位准媽媽對於孕期合併急性闌尾炎的處理已有了初步的瞭解。 雖然孕婦發生急性闌尾炎的幾率並不高, 但是萬一不幸遇到這種情形, 准媽媽不必驚慌, 也不必懷疑, 在有經驗的的外科和婦產科醫師的指導下, 要儘快接受手術。 早發現、早治療, 一般是不會留下後遺症的;如果猶豫不決, 錯失了治療的良機, 造成急性腹膜炎, 就可能會有性命危險, 准媽媽們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