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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這些遺傳病不宜生育

婚後誰都想要一個健康的寶寶, 但是有些情況下不宜生育。 根據優生學原則, 一些遺傳病患者不宜生育, 他們所生子女發病危險大於10%, 所以想要寶寶前一定要考慮清楚。

不宜生育的遺傳病之一、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如骨骼發育不全、成骨不全、馬凡氏綜合征、視網膜母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結腸息肉、黑色素斑、胃腸息肉瘤綜合征、先天性肌強直等, 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 患者的家族中, 每一代都可以出現相同病患者。 且發病與性別無關, 男女都可發病。 患者與正常人婚配, 所生子女的發病危險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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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宜生育。

不宜生育的遺傳病之二、X連鎖顯性遺傳病:由於患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 所以患者中女性多於男性。 女性患者的後代, 不論兒子還是女兒, 均有50%的發病危險成為相同病患者, 故不宜生育。 而男性患者的後代, 女兒百分之百患病, 兒子正常, 因而可生育男孩, 限制女胎。

不宜生育的遺傳病之三、染色體病:先天愚型等染色體病患者, 所生子女發病危險率超過50%, 同源染色體易位攜帶者和複雜性染色體易位患者, 其所生後代均為染色體病患者, 故都不宜生育。

有以上遺傳病的人不宜生育。 由於遺傳病有很多種類, 對後代的影響也不同, 所以遺傳病患者在考慮生育問題時, 應該進行遺傳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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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諮詢醫生指導和幫助下, 作出明智而理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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