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就知道自己有病的人, 結婚前應先進行詳細檢查, 以瞭解所患疾病的情況, 懷了孕再檢查就有些晚了。
慢性腎炎患者懷孕後檢查時, 如出現血壓升高, 則難以確定此高血壓是發生在懷孕之前, 還是與妊娠有關, 這給預後的判斷增加了困難。
小兒時期患了腎炎, 此後尿中出現少量蛋白, 血壓不高, 懷孕後血壓也不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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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病惡化, 正做透析治療的病人應勸其不要懷孕。 腎移植成功者, 順利分娩者也不少。 但由於應用免疫抑制劑, 導致胎兒畸形的可能性較大, 所以為安全起見, 此時不宜妊娠。
患糖尿病的婦女如想生育, 必須在血糖正常狀態下懷孕。 無論是應用單純飲食療法者, 還是從小開始注射胰島素控制者, 都必須準確檢測血糖濃度, 並得到醫生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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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如出現妊娠中毒症或羊水過多, 多有胎盤異常。 如血糖控制不嚴時, 為適應孕婦體內高血糖的環境, 胎兒分泌大量的胰島素, 變成巨大兒。 肩部過大, 出現難產。 28 周後最好住院, 36 周後只要嬰兒能在體外正常生長, 即應行剖腹產手術讓其早些出世。 母親低血糖時, 出生嬰兒也可能發生低血糖。
懷孕前沒有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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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的病史已經很長, 尿中出現蛋白或有視網膜異常者, 懷孕分娩難度較大。
一說起心臟病, 過去多指風濕所致的心臟瓣膜病, 現已基本消失。 取而代之的先天性心臟病現在多能生存到妊娠的年齡。 由於心臟外科的發展, 相當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也能治癒。 心臟病手術後在妊娠前 (更確切地說已決定結婚的時候), 應前去為她做手術的醫生那裡就診。 心臟功能不健全時, 容易引起流產或早產, 所生嬰兒易成為高危兒。 能否承受妊娠和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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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建議手術, 而因某種原因未手術者, 在想要孩子懷孕前則必須手術。 心臟病的專家也應從現在的單純治療小兒的角度向治療母子方面擴展。
懷孕後血液迴圈的狀態很快發生變化, 所以, 如不在懷孕前檢查, 則很難正常評估心臟狀態。 有心臟病的人要想生育, 應儘早結婚。 年齡越小, 耐受力越強。
即使這樣在懷孕的後期, 也必須住院。 在家時, 也應使體重增加減到最低限度, 出現呼吸困難時必須馬上住院。
尿中查到細菌, 但無自覺症狀者稱無症狀性細菌尿。 這類病人應在懷孕後馬上治療呢?還是到出現尿路感染(腎盂腎炎或膀胱炎)時治療呢?在醫學界意見尚不統一。 這是因為未治療者也有不少孕婦可不進展為腎盂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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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已知有細菌尿者, 為防止復發, 最好在懷孕前先給予治療。 以前未患過尿路感染的人, 在懷孕16 周以後, 發生膀胱炎者並不罕見。 疾病本身並不對胎兒產生任何影響, 但必須注意所使用的藥物產生的影響。
妊娠過程中患結核病時也要應用異煙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來治療。 禁用鏈黴素和吡嗪醯胺。
患哮喘時不應該對生孩子失去信心。 妊娠時許多哮喘發作減少, 症狀減輕。
但並非總是如此, 所以應同時求助於內科醫生和產科醫生。 不要使用口服的腎上腺皮質激素, 可採用吸人療法。
夫婦一方患有癲癇也不應該成為避孕的理由。 這類夫婦所生嬰兒患癲癇的機率為30 對中有1 個孩子。 因懷孕而使癲癇惡化者約占1/4 左右。抗癲癇藥引起畸形的可能性與藥物的種類有關。由於不清楚是與癲癇的遺傳基因相關,還是與藥物有關,所以統計數字各不相同。妊娠時藥物在血中濃度降低,所以應每個月做1 次血液藥物濃度監測,血藥濃度降低時,應增加用藥量,不應因懷孕而停用藥物。妊娠時癲癇容易發作的原因似與藥量減少有關,嬰兒出生後應恢復原來的用量。丙戊酸鈉以外的抗癲癇藥物或多或少可出現在母乳中,如果嬰兒產生異常現象 (嗜睡),可適當減少藥物用量。
由於檢測甲狀腺功能技術的發展,使得藥物用量得到很好地控制,目前患巴塞多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孕婦在堅持用藥的過程中可順利分娩。甲狀腺刺激物(抗體)即使通過胎盤進入到胎兒體內,在妊娠中期以前,胎兒的甲狀腺對其也不發生反應;中期以後,有時可出現甲狀腺功能亢進,但如果母親的用藥量適合,對胎兒也起作用。出生數日後,嬰兒可發生甲狀腺功能亢進,此時可用藥物治療。產後母親所服用的藥物可出蜆在母乳中,但常用量對嬰兒無影響。
苯丙酮酸尿症患者,應在嬰兒期就開始應用飲食療法,並要堅持10 年以上。
現已知恢復正常飲食的婦女懷孕後,可對胎兒的腦或心臟產生影響,引起畸形。
知道懷孕了,才改用低苯丙氨酸的飲食為時晚矣,應在結婚後就馬上進行食療。
因母乳中含有大量的苯丙酮酸,所以孩子出生以後不應採用母乳餵養(見 639苯丙酮尿症)。
產科中的高血壓是指收縮壓(俗稱高壓)在140 毫米汞柱(18 千帕)以上,舒張壓(低壓)907 毫米汞柱(12 千帕)以上時的情況。部分人懷孕前血壓不高,但在懷孕後出現血壓升高,多發生在妊娠24 周左右。妊娠高血壓者如果尿中沒有出現蛋白質,不噁心,可在家中治療。血壓很高,但可用降壓藥使其恢復正常者,同樣也可在家中治療。治療中最重要的是安靜休息。大部分的產科醫生都將採用減少食物中的熱卡、限制鹽的攝人等措施。安靜休息,改變飲食後血壓恢復正常者,可不服用降壓藥。使用降壓藥後血壓仍高,尿中時常出現蛋白時,為預防胎盤剝脫、早產或胎兒發育遲緩,應住院治療。
近來由於多普勒超聲的應用,使得胎盤血流的檢查成為可能,在妊娠20 周左右可預測可能要發生的妊娠高血壓。另外,應用同一裝置,結合高血壓、蛋白尿,可預測子癇的發生,同時可觀察胎兒的生長情況,適時進行剖腹產手術以挽救母子。
妊娠高血壓一般在分娩後10 天左右可恢復正常。血壓輕度升高,高壓在160毫米汞柱(21.3 千帕)以下,低壓在110 毫米汞柱(14.7 千帕)以下,一般對分娩影響不大,部分醫生不主張使用降壓藥物。
抑鬱症患者應將產後計畫 (做家庭主婦還是邊工作邊做家務)、丈夫的支持程度等告訴一直給自己看病的醫生,並讓其幫助決定一下何時妊娠為好。另外,因產後容易病情加重,應繼續治療。 因懷孕而使癲癇惡化者約占1/4 左右。抗癲癇藥引起畸形的可能性與藥物的種類有關。由於不清楚是與癲癇的遺傳基因相關,還是與藥物有關,所以統計數字各不相同。妊娠時藥物在血中濃度降低,所以應每個月做1 次血液藥物濃度監測,血藥濃度降低時,應增加用藥量,不應因懷孕而停用藥物。妊娠時癲癇容易發作的原因似與藥量減少有關,嬰兒出生後應恢復原來的用量。丙戊酸鈉以外的抗癲癇藥物或多或少可出現在母乳中,如果嬰兒產生異常現象 (嗜睡),可適當減少藥物用量。
由於檢測甲狀腺功能技術的發展,使得藥物用量得到很好地控制,目前患巴塞多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孕婦在堅持用藥的過程中可順利分娩。甲狀腺刺激物(抗體)即使通過胎盤進入到胎兒體內,在妊娠中期以前,胎兒的甲狀腺對其也不發生反應;中期以後,有時可出現甲狀腺功能亢進,但如果母親的用藥量適合,對胎兒也起作用。出生數日後,嬰兒可發生甲狀腺功能亢進,此時可用藥物治療。產後母親所服用的藥物可出蜆在母乳中,但常用量對嬰兒無影響。
苯丙酮酸尿症患者,應在嬰兒期就開始應用飲食療法,並要堅持10 年以上。
現已知恢復正常飲食的婦女懷孕後,可對胎兒的腦或心臟產生影響,引起畸形。
知道懷孕了,才改用低苯丙氨酸的飲食為時晚矣,應在結婚後就馬上進行食療。
因母乳中含有大量的苯丙酮酸,所以孩子出生以後不應採用母乳餵養(見 639苯丙酮尿症)。
產科中的高血壓是指收縮壓(俗稱高壓)在140 毫米汞柱(18 千帕)以上,舒張壓(低壓)907 毫米汞柱(12 千帕)以上時的情況。部分人懷孕前血壓不高,但在懷孕後出現血壓升高,多發生在妊娠24 周左右。妊娠高血壓者如果尿中沒有出現蛋白質,不噁心,可在家中治療。血壓很高,但可用降壓藥使其恢復正常者,同樣也可在家中治療。治療中最重要的是安靜休息。大部分的產科醫生都將採用減少食物中的熱卡、限制鹽的攝人等措施。安靜休息,改變飲食後血壓恢復正常者,可不服用降壓藥。使用降壓藥後血壓仍高,尿中時常出現蛋白時,為預防胎盤剝脫、早產或胎兒發育遲緩,應住院治療。
近來由於多普勒超聲的應用,使得胎盤血流的檢查成為可能,在妊娠20 周左右可預測可能要發生的妊娠高血壓。另外,應用同一裝置,結合高血壓、蛋白尿,可預測子癇的發生,同時可觀察胎兒的生長情況,適時進行剖腹產手術以挽救母子。
妊娠高血壓一般在分娩後10 天左右可恢復正常。血壓輕度升高,高壓在160毫米汞柱(21.3 千帕)以下,低壓在110 毫米汞柱(14.7 千帕)以下,一般對分娩影響不大,部分醫生不主張使用降壓藥物。
抑鬱症患者應將產後計畫 (做家庭主婦還是邊工作邊做家務)、丈夫的支持程度等告訴一直給自己看病的醫生,並讓其幫助決定一下何時妊娠為好。另外,因產後容易病情加重,應繼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