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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婦女可以生育嗎

系統性紅斑狼瘡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 病變廣泛可累及全身各個臟器, 包括皮膚、關節、心、肺、腎、腦及消化道等。

妊娠對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影響各家報導不一, 多數學者認為在妊娠早期及產褥期病情往往加重;併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時會使紅斑狼瘡性腎炎惡化。

系統性紅斑狼瘡對各期妊娠都有不良的影響。 自然流產、早產、胎兒生長受限、死胎、胎兒窘迫及新生兒窒息均高於正常妊娠;當引起胎兒心臟傳導系統纖維變性時, 可導致胎兒心動過緩、心律不齊及心臟傳導阻滯。 有些新生兒患先天性紅斑狼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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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有典型皮膚損害、貧血、白細胞及血小板降低、心包炎、心肌炎, 血中可查到特異性抗體。 生後一年, 上述症狀可以消失。 有學者報導, 系統性紅斑狼瘡如經治療待病情穩定後再妊娠, 約90010患者可以獲得較好的妊娠結局。 建議患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婦女, 在準備懷孕前應先到免疫科進行諮詢與評估。 多數產科及內科醫師的意見是系統性紅斑狼瘡活動期不要妊娠, 經治療後病情穩定一年, 潑尼松維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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