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高血壓病的婦女是否應該懷孕,
主要看高血壓病的嚴重程度而主。
患有早期高血壓病的婦女,
妊娠后約有30%~40%在妊娠早期及中期血壓降到正常,
到妊娠7個月血壓又逐漸升高。
沒有明顯血管病變的早期高血壓患者,
只要在孕期認真檢查監護,
一般都可以懷孕。
有眼底血管明顯痙攣或硬化的高血壓病孕婦,
妊娠晚期容易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這將加重血管痙攣,
影響子宮血流量,
胎盤絨毛缺血,
使胎盤功能減退,
胎兒在宮內缺氧,
發育停滯,
導致嬰兒體重小于孕齡體重,
嚴重時可導致死胎。
另外胎盤絨毛缺血嚴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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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高血壓病的婦女, 計劃懷孕時, 要認真檢查, 與醫生共同決定是否可以懷孕, 切不可盲目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