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存在于每個人的周圍, 除非聽覺喪失, 否則音樂無所不在。 人只要擁有聽覺能力, 都可以聽到音樂, 但注意了!聽得到, 並不代表感受得到。
對一般人來說, 享受音樂就是靜靜地坐在那邊聆聽, 但是對孩子來說, 聽青樂可以是被動的聆聽, 更可以是主動的參與。 主動的參與表示孩子在聽到音樂之後的反應, 包括:點點頭、點點腳指、扭扭身體、哼哼唱唱, 甚至隨著音樂手足舞蹈或是敲敲打打。 所以與其讓寶寶單純地聽音樂, 不如帶著寶寶做律動, 如在寶寶的面前彈、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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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媽媽還可通過觀察寶寶聽到音樂的反應, 來知道寶寶究竟適合哪種音樂, 如:眼神、表情、肢體反應等。 如果孩子聽到某類的音樂, 神情愉快, 那麼就表示他喜歡, 如此, 媽媽就可以將此首歌收錄為孩子最愛的音樂之一。
想讓孩子貼近音樂,
就得尊重孩子對音樂的感覺及喜好,
而非單純地以功利取向,
非要讓孩子聽啟蒙音樂不可。
音樂是生活的一部份,
以後可以成為孩子紓壓的視窗。
因而父母不應僅將聆聽音樂當作一種EQ及IQ的啟蒙方式,
而是將音樂當成一種生活素養,
將之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