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紊亂或行為失調兒童的最明顯的問題是無法與他人建立親密的感情。 這類孩子易激惹、愛挑釁、好嫉妒, 並且有傷人毀物的行為。 除非迫不得已, 其他兒童和成年人自然不願把時間花在他們身上。 而別人報復和懲罰他們也是可以理解的。 怎麼判斷是否是情感紊亂/行為失調患者呢?
1.甄別
最典型的情感紊亂/行為失調兒童, 即範圍分類法中第一類兒童, 常常喜歡通過自己的行為吸引別人的注意, 因此, 識別他們基本上沒有問題。 不成熟和有個性問題的兒童的表現可能不那麼明顯, 但也不難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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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請讀者不要誤解, 這並不是說識別情感紊亂/行為失調兒童的工作就沒有任何困難了。 孩子的年齡越小, 判斷他的行為是否表明有嚴重向題就越難。 有些失調兒童甚至從未接受過檢查, 共原因可能是教師對孩子的問題不敏感, 也可能因為在他們所處的環境中, 其他孩子的失調情況更嚴重, 致使他們的問題不那麼突出。 而且, 即便是十分敏感的教師有時也會判斷失誤。 此外, 有的失調兒童在學校的表現並沒有問題。
我們討論過的那些定義問題, 會使旨在制定教育干預方案的正式甄別和早期準確識別工作變得複雜起來。 不過, 一般地說, 教師的非正式判斷(與心理學家和精神病科醫生的判斷比較而言)可以作為甄別孩子的情感紊亂/行為失調問題的相當有效和可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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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觀察
自60年代行為矯正法推廣以來, 有關的研究報告開始普遍附有一張曲線圖, 專門表示一個孩子在治療前、治療中和治療後某些行為每天出現的頻率。 指出有問題的行為, 對之進行直接觀察並把它在較長一段時間裡出現的情況記錄下來, 這樣做本身並不足以構成給情感紊亂/行為失調下定義的依據, 也不能據此識別情感紊亂/行為失調。 然而, 這種做法卻能為採用何種干預方法提供有關行為和反應的十分有用的參考資料。
萊曼(Lyman)1984年對6名在有寄宿治療設施的學校就讀的11一13歲失調兒童進行了研究。 這些男孩屬於行為失調類.其行為問題包括不服從教師管教、攻擊他人、翹課和毀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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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現在想個辦法幫助你改進學習。 我要你選一個目標, 看你在一會兒就開始的一個小時裡能把百分之幾的時間用在學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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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開的目標的階段, 教師還是這樣單獨開導學生, 只是把記錄目標的片卡張貼在教室前的佈告牌上。 公開的目標能夠比不公開的目標更有效地改善學生的表現(即促使他們把更多的時間用於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