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來, 孩子小時候犯的錯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家長知道的情況下, 這種情況常發生在家裡或和大人在一起的時候;另一種是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 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幼稚園和學校裡。 對於前者, 家長可以及時糾正, 並給他講清道理, 孩子很容易接受, 並不會再犯。 對於後者, 家長就只能通過一些途徑去瞭解, 比如同學“告密”, 與老師交談等, 除此之外, 就是由孩子“坦白從寬”!
同事阿林的兒子在機關幼稚園上中班, 一天下午, 阿林去接他, 走到園門口時, 孩子興高采烈地對阿林說:“爸爸, 今天我沒認真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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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在這一階段, 孩子對錯誤還分不清楚, 有時在大腦中反而會把錯誤看成是“光榮”。 這就需要我們去正面引導, 微笑著聽取他們的“彙報”, 然後溫和地指出那是錯誤的, 如果不改正就不是個好孩子。 這樣, 既能讓孩子對已經發生了的錯誤有一個判斷能力, 又能讓他以後情不自禁地給家長“彙報”在學校的表現以及他覺得比較“大”的事情!如果都像阿林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