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愛子女, 這是人之天性, 無可厚非。 韓非曾說過:“人之性情莫愛于父母。 ”也只有從內心愛子女, 讓子女切身體驗到父母的愛, 子女才有可能在感情上接受父母的教導。 所以, 父母愛子女, 才有可能教育好孩子, 才有可能保證家庭教育的成功。 但愛孩子也要有分寸, 愛也要講究方法。
不少家長認為,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不讓孩子受到半點委屈就是愛孩子。 的確, 在孩子生活尚不能獨立時, 他們需要父母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的細心照顧, 否則將影響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 但要注意, 這並不意味著對孩子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滿足。
Advertisiment
1、指定明確的規定, 讓兒童知道什麼可以做, 什麼不可以做。 孩子一旦違反了規定就要他得到相應的懲罰(注意不是體罰), 讓他明白權利與義務是平等的。 盧梭早就提出了“自然後果法“,
Advertisiment
2、要鼓勵孩子冒一點險, 讓他們不斷的嘗試新事物。 在考慮到孩子的年齡、性別、個性等實際情況的基礎上, 給他們提出一些有挑戰性的任務, 放手讓他們去做, 不要怕孩子犯錯誤。 事實上, 犯錯誤是難免的, 家長要適時的予以幫助和指導, 以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 這樣不但會使兒童學到豐富的生活知識和覺得問題的能力, 還會增強他們抗挫折的心理適應能力, 有助於培養孩子的好奇心和創造力。 不精力風雨,
Advertisiment
3、多給孩子一點自主權利和選擇權, 讓孩子做自己能做的事。 有些家長事事代勞什麼事都要替孩子做, 孩子是”衣來伸手, 飯來張口“。 這無形中就剝奪了孩子自己動手、動腦的權利, 使孩子養成了依賴心理, 會讓孩子感到自己很無能, 從而降低了他們的自信心。 有些家長就是在這種”愛孩子”的美麗幌子下幹著危害孩子的事, 更為可悲的是, 家長們到現在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4、多與孩子進行感情上的交流。 由於工作和生活的壓力, 大多數家長沒有時間與孩子呆在一起, 對子女的心理和精神需求或忽視或無視, 只知道盡可能的滿足子女的物質需要, 認為這就是愛孩子, 但孩子也是人, 他更需要心靈的呵護。
Advertisiment
列的發展問題。 因此, 無論多累多煩, 家長都要抽出一點時間, 多陪陪孩子, 瞭解他們的心理需求, 及時幫助他們解決成長過程中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