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位女性, 迷失在“純精神戀愛”的追求中, 彈奏了一曲不和諧的愛的變奏曲。
她和A君少時曾是同窗, 青梅竹馬, 倆人漸漸產生了朦朧的愛意, 人們都說他們是“般配”的一對。 後來, A君到外地從軍, 倆人各奔東西。 一晃十幾年過去, 一次她帶女兒去江邊遊玩, 無意間他們又在江邊邂逅……他們都已成了家, 又都來到一市工作。 好幾天過去了, 她內心夾雜著喜悅和惆悵。 她為能再見到他而興奮。 她萌發了寫信的念頭。 她想, 陰差陽錯, 使有情人未成眷屬, 現在為什麼就不可以補償一下青春的夙願呢?更何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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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 她收到了回信。 A君告訴她, 這樣做不合適, 對雙方家庭都沒有好處, 今後不要再寫信了。 A君的態度, 更激起她的熱情, 她又寫一信:“我向你聲明:我只想跟你通信, 敘敘心曲。 我完全不想拆散咱們各自的家庭。 真的, 我愛我的丈夫和寶貝女兒。 即使你想拆散我的家庭, 我也不會答應的……”。 不久, A君回了一封短信。 她又一次寫信給他:“你來信說我追求的是一種變態的情愛。 我愛你, 我不想否認這一點。 但那純粹是一種精神的戀愛。 純精神的!它不包含任何欲念。 與你通信, 喚起了我生命的活力, 我似乎又開始了一次生命的航程。 事實上, 我是個恪守婦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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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 情書你來我往, 她和A君雙雙墜入“純精神戀”的愛河。
故事中這位女性和A君的情感經歷, 就是典型的精神型婚外戀。 這裡所說的精神型婚外戀, 主要是指婚外戀的雙方把彼此間的精神交流作為“戀”的中心內容。 人是離不開精神交流的, 而在異性間的這種交流中只要有一方融入了一點情感的甜味, 對方就可能被甜甜地麻醉, 當他有所清醒的時候, 則已經“戀”上了。 故事中的A君和那位女性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