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愛子女天經地義, 但有的愛卻讓孩子“窒息”, 以下三種爸爸媽媽可別有:
一、以愛之名, 行佔有之實
例:孩子在房間看書, 媽媽每隔15分鐘進來一次:一會兒給他弄弄被子, 一會兒端來熱水, 一會兒披上外衣。
在媽媽的眼裡, 照顧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 可是對孩子來說, 卻是不斷地被干擾、被侵犯的感受。 尤其是對大一點的孩子來說, 媽媽進屋來東翻西翻, 是對他隱私的侵害, 雖然不盡同意孩子對父母的看法, 卻可以理解他們的感受。
二、以愛之名, 行霸道之實
例:“媽媽不讓你去, 都是為了你好!”“媽媽讓你吃這個,
Advertisiment
我們不一定要完全放手讓孩子做決定, 事實上我們也不可能完全放手讓孩子做決定, 但我們能不能不要再扣上愛的帽子, 我們只要彎下腰來, 在做決定之前, 花一點時間、一點耐心、一點尊重, 傾聽孩子的聲音。 這樣的愛就足以陪伴孩子走過風雨, 也不會把他推出門外
三、以愛之名, 行要脅之實
例:孩子在書桌前看書, 媽媽趴在地上擦地, 一會兒捶捶腰, 一會兒歎口氣。 孩子請媽媽休息, 別再擦地了。 媽媽說:“沒事兒, 只要你好好念書, 媽媽怎麼做都不怕累!”
你能想像媽媽的話能讓孩子的壓力有多大嗎?媽媽自己捨不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