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書有言:“父子之間,
不可以狎;骨肉之間,
不可以簡。
簡,
則慈不接;狎,
則怠慢生焉。
”意思是說:親子之間,
不能冷漠,
否則父母不慈愛,
子女也不孝順;但也不能過於親密,
父母要保持一定權威,
不然子女就會怠慢父母的教訓。
看到可愛的孩子,
哪個父母不想把所有的愛與微笑都奉獻給他呢?不管怎樣疼愛都嫌不夠,
怎麼可能舉起手來打孩子呢?但是,
家長在孩子面前如果沒有及時樹立權威,
以後就會有諸多後患。
所以,
現在要做到——
對幼小的孩子該冷漠時就冷漠
一天,
正在吃午餐的時候,
三歲的豆豆忽然對爸爸說:“老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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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三歲打娘, 娘發笑;二十歲打娘, 娘上吊。 雖然小孩子罵人多半是為了好玩, 聽上去往往只是有趣而無惡意, 但也要適時勸阻。 當然不是說劈頭蓋臉罵他一頓, 因為孩子剛開始是不知道罵人是不好的, 罵了他反而讓他覺得罵人原來這麼惹父母注意, 以後倒可以經常用用。 所以, 這時最好的辦法是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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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稍大的孩子該板臉時就板臉
五歲的兵兵從幼稚園回來, 渾身上下都是灰土和泥巴, 媽媽說:“先換下衣服, 再坐下來吃水果。 ”“我偏不!”兵兵說著, 一屁股坐到沙發上。 媽媽不緊不慢地說:“媽媽花了很大工夫才打掃乾淨沙發, 現在你弄髒了, 罰你今天不吃晚飯。 ”到了吃晚飯的時間, 媽媽和爸爸坐下來吃, 不理兵兵, 兵兵哭了。 媽媽說:“兵兵, 你答應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就可以吃晚飯。 ”後來, 兵兵表示願意澆一個星期的花。
四五歲的孩子, 已經聽得懂父母講的道理, 也能夠初步預料自己行為的結果了。 這個時候, 有的孩子就專門看自己犯了錯誤父母會怎麼做。 對付這樣的孩子, 父母一定要“令不出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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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犯大錯的孩子該出手時就出手!
幼稚教育家陳鶴琴的獨生子一鳴小的時候偷糖吃, 剛好被陳鶴琴抓住。 一鳴趕緊把嘴裡的糖吐掉。 陳鶴琴心想:他既知害怕, 此事就算了。 可回到書房, 陳鶴琴卻越想越覺不對勁:偷竊是很嚴重的錯誤, 不嚴懲何以讓一鳴牢記呢?想來想去, 他還是把一鳴叫到書房打了一頓。
如果一個孩子在第一次試探著把小手伸向火爐時就被熊熊的火焰灼痛了手指, 他以後就再也不會這樣做了, 因為切膚之痛深深地留在了他的大腦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