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炎是以雙側腎小球慢性彌漫性或局灶性炎症改變為主的腎小球疾病。 其臨床起病隱匿, 病情遷延、進展緩慢, 最終將發展成慢性腎功能衰竭。 臨床以水腫、高血壓、蛋白尿、血尿及腎功能損害為基本表現, 如果病理類型及病期不同, 主要表現也可多樣化。
有人認為患慢性腎炎的婦女不能生孩子, 否則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這雖然有道理, 不過也應視腎炎的類型、病情的輕重、腎功能情況而決定。
什麼情況下不適合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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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 慢性腎炎活動期、慢性腎炎伴有嚴重高血壓、慢性腎功能不全的婦女不宜生育, 因為休養對治療慢性腎炎有重要意義。 妊娠可使病情遷延不愈, 甚至病情惡化, 腎功能急劇減退。
慢性腎炎活動期, 即尿中除蛋白外, 還有較多的紅細胞、白細胞、管型, 檢驗可見血中補體c3降低, 表示病情不穩定, 免疫反應還很活躍, 此時妊娠如火上澆油, 促使病情惡化。
慢性腎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不宜妊娠, 妊娠可促使血漿白蛋白下降, 導致嚴重水腫, 血容量增加, 使血壓升高, 可導致心力衰竭。
患者血壓高於20.0/13.3千帕(kpa)[150/100毫米汞柱(mmhg)]者不宜生育, 這種病人妊娠易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可引起高血壓性腦病、子癇、死胎, 也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腎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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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腎炎伴有慢性腎功能不全者不宜生育。 腎功能不全的婦女妊娠後, 腎臟可能會不堪重負發生腎衰竭、產生尿毒癥, 危及生命。
腎炎病人妊娠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有些臨床症狀較輕的腎炎病人, 如慢性隱匿型腎炎, 僅有少量蛋白尿, 無高血壓, 無腎功能減退者, 在嚴密醫療監護觀察下可允許妊娠。
這些病人必須定期檢查尿常規、測血壓、查腎功能, 尤其在妊娠後期應每週查2次尿常規, 每天測量血壓, 每1~2周查一次腎功能。 如果有尿蛋白大量增加、血壓明顯升高趨向, 腎功能有減退, 應及時中止妊娠。
慢性腎炎患者妊娠後, 要更加注意生活調理, 保證足夠的休息與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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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腎炎孕婦如有水腫、血壓升高, 應嚴格限制食鹽攝入量, 保證休息, 補充蛋白質和人體必需氨基酸, 糾正低蛋白血症。 如有血壓升高, 應選用對腎血流量無明顯影響的降壓藥物, 如硝苯地平、卡托普利等。 要避免使用對腎臟有損害的藥物, 如慶大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磺胺類藥、阿司匹林等。
小編總結:慢性腎炎患者是不適宜妊娠的, 除了要注意休息和保證充足的睡眠外, 還應該補充足量維生素, 合理飲食, 多做運動以增強體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