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孩子告訴你, 他有一個女朋友或者男朋友, 你是否會感到驚訝?這能稱是孩子的“早戀”嗎?
美國兒童心理學家約瑟夫認為, 幼兒在6歲以前可能會對某種事物或者某個具體的人產生“迷戀”的情緒情感。 從某個同伴到某個明星, 都有可能成為孩子心目中的“偶像”和“愛戀”的物件。 事實上, 這是幼兒情感發展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式的轉捩點。 這表明了幼兒開始理解其他類型的“愛”, 而不僅僅局限于自己和家人之間的“親情的愛”。
儘管幼兒所表現出的這些“愛情”有時看起來非常“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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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作為家長, 該如何處理與對待孩子這種所謂的“愛情”呢?
計策一:一定要鎮靜
在聽到孩子提及自己的“愛情”時, 爸爸媽媽可千萬不要大動肝火, 冒然地給自己的孩子灌上一頂“早熟”的帽子, 或者一個“學壞”的罪名。 先平靜下自己驚訝的情緒, 然後問問孩子什麼是“愛情”, 什麼又是他們所認為的“男朋友”或“女朋友”。 很快, 你們就會發現孩子的回答遠沒有你們想像的那麼複雜, 他們眼中的愛情只是單純的友情。
計策二:不要勉強孩子
可能你的孩子並不願意與你們來談論他所迷戀的事或者人, 因為在他看來, 那是他自己心目中的“小秘密”, 即使你認為那一點也不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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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策三:重新定義“約會”
不要讓孩子只和一個朋友交往, 多帶孩子去各種場合, 和更多的小朋友一起活動, 讓孩子找到更多的好朋友, 這樣他的情緒、心理都會朝健康的方向發展。
計策四:用故事解釋
爸爸媽媽不妨給孩子講一些美好的童話故事, 在描述“王子公主”浪漫愛情故事的時候, 告訴孩子王子和公主長大以後就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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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
需要告誡家長的是, 有些媽媽因為好玩, 而刻意地讓自己的孩子和某位異性同伴單獨交往, 並不時地暗示孩子, 要喜歡這樣的小朋友, 讓他們做一些過火的舉動。 這樣時間長了, 可能會對孩子的情感發展產生不良的影響, 對他的交往經歷也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