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避孕方法各有其優缺點, 也各有其適應證和禁忌證。 許多育齡夫婦在使用某種避孕方法後, 常常因身體情況、副作用、避孕效果以及女方所處的不同時期等問題, 需要調換其他避孕方法, 或者選擇多種避孕方法交替使用, 以減輕副作用。 那麼什麼時候改換以及怎樣改換避孕方法呢?
短效避孕藥在一個月經週期必須連服22天不能間斷, 否則會引起陰☆禁☆道出血。 因此, 由服短效避孕藥需要改換其他避孕方法時, 也必須在服完22天避孕藥後。 如在服藥期間採用其他避孕方法, 也要待服完22天后才能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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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長效避孕藥需要改換其他避孕方法時, 應在停服長效避孕藥前先改用短效避孕藥1號或2號, 連服2、3個月經週期作為過渡, 這樣可以避免月經紊亂。
使用口服避孕藥後要改作輸卵營結紮時, 可在停藥以後按時手術, 或在手術後停藥。 如男方要作輸精管絕育手術, 可在女方服藥期間手術, 手術後女方繼服3個月經週期, 或者在手術後女方停服避孕藥, 但要採取其他避孕方法3個月, 以防殘餘精子造成女方懷孕。
使用節育環的婦女如要改作絕育手術時, 可在手術同時, 或手術後將節育環取出。 如果是男方作絕育手術, 最好在手術後3個月女方再取環。 如要改用口服避孕藥時, 必須在開始服藥時或服藥後再取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