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4 歲左右的孩子, 最可怕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 1 個人出門玩, 或在馬路上和朋友玩, 被車撞傷的事故較多。 必須禁止孩子和朋友們在馬路上玩, 特別是玩球, 是很危險的, 孩子去追滾遠的球, 而跑到馬路中間會被車撞上。 在公園裡和小朋友一起玩, 要回家時, 發現了出來買東西走在馬路上的母親, 跑著過去時被車撞上的例子也是有的。 母親看到孩子後, 應該先走到孩子那裡。
三輪車也是危險的, 在下坡時就是不蹬車, 車也會自動下滑, 因此, 孩子喜歡在坡地玩。 但三輪車上沒手閘, 想要躲閃前邊的車輛而躲不開時就會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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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如果有空的大紙盒箱子, 母親看見後應把它拆壞扔掉。 因為鑽進空箱裡被車撞了的事故過去也時有發生。
不要讓孩子靠近扔舊冰箱的地方。 因曾發生過孩子打開冰箱門, 鑽了進去而導致窒息死亡的事故。 也有在建築工地的沙堆上玩被埋在裡邊的事故。
在家附近有蓄水池, 或有水深比孩子腰還高的河塘、沒有柵欄的石崖、有鐵路道口的地方, 都不要讓孩子1 個人去玩。 但實際在農村禁止孩子出去是不可能的, 而把上述這些地方都加上柵欄也是不可能的, 當有小朋友來找孩子作伴兒一起去撈魚時, 不讓去也不容易。 對於室外的事故來說, 現在的幼兒簡直是無法防備。 為了防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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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每天上幼稚園也不能說是百分之百的安全。 孩子們的班車, 為了接住在遠處的孩子, 要在狹窄的街道裡轉來轉去, 因此必須要裝備良好, 司機的駕駛技術也要熟練。 在班車站等車時, 翻斗車沖到孩子們中間的事也發生過。 去遠處的幼稚園, 交通方面不安全。 有的孩子去的是離家較近的幼稚園, 但道路的交通也非常擁擠。 為了上幼稚園的孩子, 最好要指定幾條通園道路, 限制規定車輛的來往時間。
在家庭裡的事故中, 燙傷較多。 有孩子被水壺絆倒燙傷的, 有母親把烤箱或電熨斗放到了孩子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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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4 歲的孩子們在一起玩時, 發生外傷的事故也增加了。 玩機器人遊戲, 從高處向下跳把腳扭傷;玩打擊怪獸遊戲, 拿積木當手榴彈碰傷眼睛等等應該規定, 玩具的製造商要以不製作那些危險的玩具為原則。
孩子在自己家裡沒發生過事故, 可當領孩子去姥姥、親屬家, 這些孩子不熟悉的地方卻有可能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