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良藥苦口利於病”, 但是, 藥太苦病人還是吃不下去的, 現在製藥師不就在藥粒外麵包一層糖衣, 這樣才更容易讓人接受一些。 同樣的道理, 父母在批評或懲罰孩子的時候, 千萬不要以為越嚴厲越有效, 畢竟家長不是為了出氣才處罰孩子的, 肯定是為了讓孩子明白自己錯在哪裡, 並知道如何改正, 這才達到了目的。
家長處罰孩子之前碰事先和孩子溝通,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情在理前面。 處罰後彌補關係也很重要, 父母應找機會與孩子溝通, 使孩子感覺到該處罰只針對本次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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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定不要太過嚴厲, 最起碼不能讓孩子的情緒太惡劣, 因為在壞情緒裡, 孩子根本聽不進父母的任何批評或建議。
首先, 在管教孩子之前, 父母最好給孩子充分的肯定, 找出錯誤裡積極的一面。 比如, 孩子的行為雖然錯了, 但動機可能是好的。 孩子只有感覺被父母接納和理解了, 才更容易接受父母的批評或處罰。 其次, 父母在對孩子說話的時候, 態度要始終和善, 不能滿臉怒火。 應該清楚地告訴孩子為什麼處罰他, 他哪些地方做錯了。 再次, 給孩子機會解釋, 不要“一言堂”。 而且, 孩子在做錯之後, 一般都能悟出正確的做法是什麼, 父母最好讓孩子自己說出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