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懲罰會給孩子的心理帶來負面影響, 最直接的就是產生敵意、仇恨、抗拒、罪惡感、無價值感、自憐。 其次, 孩子受懲罰時, 會把精力分散到如何取悅家長上, 而不是認真反思自己錯在哪裡及如何改正。
懲罰孩子 不能簡單粗暴
一天, 王娣帶孩子跟同事一起吃飯。 兒子木木一坐下就開始玩餐具, 一會用筷子敲碗, 一會又用勺子把茶杯裡的水舀到碗裡。 菜上齊後, 木木挑三揀四不說, 還把旁邊阿姨好心夾給他的菜扔到盤子外面。 王娣最初還小聲制止木木, 後來聲音越來越高。 最終, 她忍無可忍, 把木木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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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現在打罵孩子的現象已經少了, 但家長有時難免被孩子的調皮搗蛋或屢教不改氣昏頭, 盛怒之下揪過來就打, 手沒輕沒重, 對孩子的懲罰可能會過度。 而“你真笨”、“你真讓我失望”等否定言辭, 以及“你必須”、“你應該”等強迫的話語, 都會傷害孩子。 受到的懲罰越重, 越可能減輕孩子的內疚感。 他們認為受罰能抵消錯誤, 便可以心安理得地重複錯誤。 再次, 模仿是孩子天生的本能, 懲罰行為會被效仿, “拳頭底下出真理”可能會改變孩子的認知, 恃強淩弱恐怕會成為他今後處理問題的方式。 最後, 長期承受過度懲罰, 可能導致孩子與父母發生溝通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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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孩子應該承受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 而不是受罰。 家長要讓孩子感受到, 在一個相互關心的親子關係中, 是沒有懲罰的, 而且無論如何爸爸媽媽都是愛他的。 帶著愛意的懲罰有幾個原則:一是先肯定, 再就事論事, 對事不對人;二是孩子聽不進去時, 懲罰可以過夜, 待雙方都冷靜下來再說;三是事後與孩子有約定, 類似錯誤絕不再犯;四是懲罰不可用語言和肉體暴力, 可以讓孩子去角落裡靜一靜。 具體來講, 有如下幾點方法:
1.冷處理, 讓孩子體驗後果。 溜溜總喜歡亂扔玩具。 有一次, 媽媽很生氣, 已經瀕臨發怒的邊緣, 可溜溜還纏著要陪他玩。 媽媽靈機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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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當眾懲罰, 留下尊嚴。 孩子的自尊心也很強, 如果常在公共場所或親友、同學面前受罰, 不僅可能失去自尊、自信, 還可能破罐子破摔, 成為“二皮臉”。 像案例裡的王娣, 就不妨把孩子拉到外面批評, 或者回家再做適度懲罰。
3.換個角度, 寓罰於學。 爸爸給小川買了個會模仿動物叫聲的鬧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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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懲罰有度, 制定長遠目標。 懲罰是一件需慎重對待的事。 家長的懲罰要有度, 比如用嚴肅的眼神審視, 孩子往往就能明白父母的意思, 並檢點自己的行為, 也可採用取消孩子喜愛的活動、去某個角落單獨待會等非體罰形式。 懲罰孩子還要有長遠目標, 比如定一些必須遵守的規矩, 讓孩子明白自己的底線在哪裡, 一旦越過底線就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