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沒有一個父母從不給孩子一次懲罰吧。 但大多數父母都十分苦惱于於此, 因為不適當的懲罰不但達不到懲罰的目的, 有時甚至會出現相反的效果。 這裡有一些“懲罰”的原則可供掌握。
1.如有可能, 立即懲罰。 在孩子出現錯誤行為後, 應立即給予懲罰, 這時的懲罰將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孩子容易將懲罰與錯誤行為聯繫起來, 促使孩子有意識地糾正錯誤行為以避免重犯。
2.如不能立即給予懲罰, 應設法重現孩子錯誤行為時的情景。 父母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重現孩子的錯誤行為, 如講故事, 聊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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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孩子做出與錯誤行為相反的反應, 父母可反復強化孩子的這種反應。 孩子的模仿能力極強, 他們在反復強化後能掌握正確行為並逐漸消除與之相反的不良行為。
4.避免對孩子的懲罰過輕或過度。 對孩子懲罰得太輕, 就足以達到懲罰及消除不良行為的目的, 甚至會成為孩子重複錯誤行為的一種鼓勵。 懲罰過度, 孩子可能通過堅持錯誤行為來進行報復, 這就容易走上惡性循環的道路。
5.不要在懲罰後獎勵孩子。 這樣只會把懲罰和獎勵在孩子心中形成聯繫, 而不會把懲罰和錯誤行為聯繫起來, 這樣, 懲罰就達不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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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據孩子錯誤行為, 選擇恰當的懲罰方式。 有的孩子為了得到父母的關注而做出一些惡作劇來吸引父母。 這時, 父母可以用不予理睬的方式來懲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