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都會犯錯,
都有受家長懲罰的時候,
如何使孩子在懲罰中進步、提高,
不致因懲罰而使孩子心頭積聚孤僻恨情緒,
進而造成父子雙方對立,
這其中很有些學問。
國外有本名為《父親手冊》的書,
具體闡釋了懲罰的七條原則,
值得廣大家長們借鑒與參考。
一是犯錯就要處罰。
如果孩子生氣時把一片玻璃打碎,
雖非故意,
你也要教育他這是他的過錯。
他雖然沒有料想到自己行為的後果,
但他仍要負賠償之責。
二是要把你的要求對孩子講清楚。
假如你要求孩子做完家庭作業才准看電視,
你就要對他講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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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在懲罰之前, 先對孩子警告, 一兩次警告就會讓孩子警惕, 他必須改正自己的行為, 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四是懲罰的開始與結果要明確, 不要讓家中一整天都充滿了怨憤氣息。 懲罰完畢, 一切便算過去。
五是犯錯誤之後, 立即懲罰。 媽媽常對孩子說的那句“爸爸回家後就有你瞧的啦!”的口頭禪, 並不適合實際情形。 尤其是對孩子來說, 這就更壞。 因為小孩子沒什麼時間觀念, 等到他被懲罰時, 他早忘了懲罰的原因了。 大一點的孩子如犯了重大錯誤也需要立刻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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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在懲罰前, 一定要向孩子解釋一遍懲罰的原因, 否則孩子不懂他們為什麼受罰。
七是要言出必行。 假如你警告過孩子當他犯某一種過錯時要懲罰他, 那麼在他犯錯後, 你就一定要實行你懲罰的諾言。 假如你不處罰, 你以後便難以下達命令, 你的懲罰也就失去了恫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