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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安排表

懷孕4-7個月期間正好孕中期, 這段時間是孕媽媽最舒服的一段時期, 因為告別了早孕反應, 同時身體負擔還算比較輕鬆, 但這段時間也需做好各項保健工作, 下面, 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的時間安排表。

懷孕4-7個月期間正好孕中期, 這段時間是孕媽媽最舒服的一段時期, 因為告別了早孕反應, 同時身體負擔還算比較輕鬆, 但這段時間也需做好各項保健工作, 下面, 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的時間安排表。

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安排表

第4個月

* 第2次產前檢查。 勞動法准許你從懷孕第4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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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請假一次到醫院檢查。

* 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特殊, 比如高齡孕婦(年齡大於35歲)、有過習慣性流產等不良生育史、夫婦雙方之一為遺傳病或染色體病患者、夫婦雙方之一有遺傳病家族史者、孕期接觸放射線、化學毒物或病毒感染者, 或者孕期服用過致畸藥物者、孕期病毒篩查陽性等。

在你的同意下, 可在孕8~11周進行孕早期絨毛, 孕16~20周進行羊水穿刺檢查, 以篩選胎兒的染色體。

* 閱讀一下勞動雇用合同, 看看你有哪些權利, 是否需要調換你的工作崗位或減少你的工作時間。

* 可能的話, 參加分娩準備課程。 最好同丈夫一起參加。

第5個月

* 第3次產前檢查。 在第22周時, 做第2次B超, 對開放性神經管畸形、內臟畸形、胸水、腹水進行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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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行鈣、鐵、碘等微量元素的補充。

* 學習孕期保健操, 為自然分娩做好準備。

* 注意孕期體重的控制, 避免巨大胎兒的出生。

第6個月

* 第4次產前檢查。 進行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孕24周以後), 用50克葡萄糖加200毫升溫水沖服, 5分鐘內喝下, 1小時後檢測血糖。 如大於140~190毫克/分升, 為篩查陽性, 需行OGTT檢查, 以確診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如大於190毫克/分升, 則查一次空腹血糖, 如大於105毫克/分升, 也可診斷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第7個月

* 第5、6次產前檢查, 如為高齡孕婦、肥胖症、合併高血壓、糖尿病、腎炎, 就需要進行妊高征預測檢查。 每2周進行1次檢查, 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樣, 都要測量孕婦血壓、體重、宮高、腹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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