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孕4周就開始考慮是否要為寶寶進行胎教的准媽媽, 著實是“未雨綢繆的典範”。 但無論是聽音樂、對話還是撫摸, 這些直接胎教法對尚未發育成形的胎寶寶來說都是徒勞無功的, 因此, 孕早期就對胎寶寶進行直接胎教是沒有必要的, 取而代之的應是“間接胎教法”。
所謂“間接胎教法”, 又名廣義胎教, 是指准媽媽通過調控自我身心健康(包括孕產期所採取的精神、飲食、環境、勞逸等多方面的保健措施), 為胎兒提供生理和心理健康發育的良好內外環境, 從而改善胎兒素質的科學方法。
准媽媽首先需要明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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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間接胎教法是需要貫徹整個孕期的方法, 它需要包括准媽媽在內的全體家庭成員的共同努力去進行、維繫, 要盡可能地給准媽媽創造優渥的生存生活環境, 使胎兒通過與母體的資訊交互獲得良好的感應, 從而受到良好的宮內教育, 促使胎兒生理和心理雙方面獲得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