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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B超你做了嗎,應該什麼時候做那?

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在正常情況下, 妊娠早期(孕12周左右), 孕媽應該做一次B超檢查。 孕媽應避免過早做B超, 或是多次做B超。 過早做B超, 有可能會震盪到脆弱, 剛形成的胚胎, 不利於胚胎發育。 妊娠早期做B超, 是為了明確是否妊娠及妊娠天數, 為確定預產期提供可靠依據, 並及時發現胚胎發育是否異常。

第二次B超檢查一般安排在妊娠中期(懷孕20周左右), 此時宮內羊水相對較多, 胎兒大小比較適中, 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 對B超檢查來說, 有較好的對比度, 可以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 較明顯的畸形, 如先天性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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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腦兒, 腦積水, 脊柱裂, 腹壁缺損, 四肢短小, 多囊腎, 消化道閉鎖等容易被發現。 如果有必要, 可以及時進行治療或終止妊娠。 第三次B超檢查應該安排在妊娠晚期(孕28周左右), 主要瞭解胎兒在宮內的發育情況和再次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因為有一些疾病在妊娠中期, B超檢查不一定能及時發現。 如果孕媽超過預產期兩周還沒分娩, 醫生可能會建議再做一次B超, 以瞭解胎盤、羊水、胎位等情況, 有助於醫生決定何種分娩方式安全。 如果孕媽患有某些疾病, B超檢查更為重要。 孕期的B超檢查次數及時間, 應根據妊娠情況, 聽從醫生安排。 剛懷孕可以做B超嗎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專家建議:最好等到懷孕的18-20周做b超檢查。 產科專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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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懷孕後, 一般認為如果停經不超過18周時間, 是不適合做b超檢查的。 因為b超檢查在孕早期, 尤其是懷孕2月內進行, 甚至進行的次數過多, 就很有可能會造成胚胎細胞分裂, 影響胎兒的大腦發育, 甚至對母體產生不良影響。 但過了孕早期, 大概在懷孕18-20周左右, 為了確定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則是時候進行一次b超檢查了。 雖然懷孕18周以內不適合做b超檢查, 但有特殊情況的孕婦則除外。 比如, 發生宮外孕或者葡萄胎等異常情況, 或者出現其他異常妊娠, 則胎兒是否繼續進行妊娠, 則需要通過做b超檢查來最終做出決定。 這關係到胎兒是否能夠在子宮內的健康發育, 更加需要慎重對待。
孕婦做幾次B超目前多數國家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1-2次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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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到底需要做多少次B超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沒有必要, 不要頻繁做B超檢查。 如果妊娠期間一切正常的話整個孕期做3次B超檢查就可以了。 第一次B超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 這一期間, 胎兒的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 仔細的B超檢查, 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 可以早期發現胎兒畸形, 及時中止妊娠, 對母親身體的影響也較小。 以後, 如果沒有異常情況, 第二次B超到30周左右做個更全面的彩超檢查, 看看寶寶各器官及五官發育。 第三次要到37-38周做, 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用來決定是順產還是剖腹產。 妊娠晚期如果羊水減少, 則需要多次B超檢查, 不過, 孕期出現特殊情況的可能會適當增加檢查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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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發生妊娠併發症、孕晚期羊水少等。 為了寶寶的健康, 媽媽要聽從醫生的指示, 在合適的時機去做B超, 檢查寶寶的發育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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