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在正常情況下,
妊娠早期(孕12周左右),
孕媽應該做一次B超檢查。
孕媽應避免過早做B超,
或是多次做B超。
過早做B超,
有可能會震盪到脆弱,
剛形成的胚胎,
不利於胚胎發育。
妊娠早期做B超,
是為了明確是否妊娠及妊娠天數,
為確定預產期提供可靠依據,
並及時發現胚胎發育是否異常。
第二次B超檢查一般安排在妊娠中期(懷孕20周左右),
此時宮內羊水相對較多,
胎兒大小比較適中,
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
對B超檢查來說,
有較好的對比度,
可以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
較明顯的畸形,
如先天性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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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腦兒,
腦積水,
脊柱裂,
腹壁缺損,
四肢短小,
多囊腎,
消化道閉鎖等容易被發現。
如果有必要,
可以及時進行治療或終止妊娠。
第三次B超檢查應該安排在妊娠晚期(孕28周左右),
主要瞭解胎兒在宮內的發育情況和再次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因為有一些疾病在妊娠中期,
B超檢查不一定能及時發現。
如果孕媽超過預產期兩周還沒分娩,
醫生可能會建議再做一次B超,
以瞭解胎盤、羊水、胎位等情況,
有助於醫生決定何種分娩方式安全。
如果孕媽患有某些疾病,
B超檢查更為重要。
孕期的B超檢查次數及時間,
應根據妊娠情況,
聽從醫生安排。
剛懷孕可以做B超嗎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專家建議:最好等到懷孕的18-20周做b超檢查。
產科專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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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懷孕後,
一般認為如果停經不超過18周時間,
是不適合做b超檢查的。
因為b超檢查在孕早期,
尤其是懷孕2月內進行,
甚至進行的次數過多,
就很有可能會造成胚胎細胞分裂,
影響胎兒的大腦發育,
甚至對母體產生不良影響。
但過了孕早期,
大概在懷孕18-20周左右,
為了確定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則是時候進行一次b超檢查了。
雖然懷孕18周以內不適合做b超檢查,
但有特殊情況的孕婦則除外。
比如,
發生宮外孕或者葡萄胎等異常情況,
或者出現其他異常妊娠,
則胎兒是否繼續進行妊娠,
則需要通過做b超檢查來最終做出決定。
這關係到胎兒是否能夠在子宮內的健康發育,
更加需要慎重對待。
孕婦做幾次B超目前多數國家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1-2次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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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到底需要做多少次B超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沒有必要,
不要頻繁做B超檢查。
如果妊娠期間一切正常的話整個孕期做3次B超檢查就可以了。
第一次B超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
這一期間,
胎兒的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
仔細的B超檢查,
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
可以早期發現胎兒畸形,
及時中止妊娠,
對母親身體的影響也較小。
以後,
如果沒有異常情況,
第二次B超到30周左右做個更全面的彩超檢查,
看看寶寶各器官及五官發育。
第三次要到37-38周做,
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用來決定是順產還是剖腹產。
妊娠晚期如果羊水減少,
則需要多次B超檢查,
不過,
孕期出現特殊情況的可能會適當增加檢查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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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發生妊娠併發症、孕晚期羊水少等。
為了寶寶的健康,
媽媽要聽從醫生的指示,
在合適的時機去做B超,
檢查寶寶的發育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