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三個月記得為胎寶寶建立檔案
目前大多數醫院都會要求孕媽媽提前建檔(也叫建大卡), 具體期限各個醫院有所不同, 大多數要求在懷孕三個月左右, 以提前確定在哪裡產檢及分娩。 但有的醫院是在做完相關檢查後, 確定沒有問題了才會給建檔, 建檔後醫生會開出一個產前檢查的時間安排表, 要求孕婦按照上面規定的時間定時去產檢。 正常情況下, 只要第一次檢查的結果符合要求, 醫院都會給建病歷, 但如果是從其他醫院轉過來, 雖然原來醫院的化驗單仍有效, 但不全的專案, 需要在新醫院重新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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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建檔很重要。 醫院要求孕媽媽建個人病歷, 主要是為了能夠更加全面地瞭解孕媽媽的身體狀況以及胎兒的發育情況, 以便更好地應對孕期的一切狀況, 並為以後的生產作好準備。 對孕媽媽而言, 建檔也是一件大好事。 這樣, 孕媽媽每次去醫院, 就不用隨身攜帶一大遝化驗單跑來跑去, 只須拿著自己的病歷卡, 掛號後護士會直接把你的病歷送到醫生那裡。
不可錯過建檔時間。 建檔一般是在懷孕三個月前後進行, 建檔的同時要做第一次產檢。 另外, 建檔之前就要辦好准生證。 孕媽媽千萬不可因為諸多原因而推遲去醫院建檔的時間, 否則, 過了時效, 醫院可能就會以沒有床位而不予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