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8年B超第一次應用於臨床已近50年了, B超檢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 理論上高強度的超聲波通過它的高溫及對組織的腔化作用, 可能會對組織有損傷作用, 但事實上醫學上使用的B超檢查未能證實有過不良的生物效應, 由於在醫學上診斷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 低於94毫瓦/釐米3, 對胎兒是沒有危險的, 直至目前也從未有過B超檢查引起胎兒畸形的報導。
不過這並不意味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 認為做多少次也無關是錯誤的。 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角度來說, 必要的正常妊娠檢查不超過二次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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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次檢查, 可以做, 也可以是必要時才做, 在妊娠後期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 如果妊娠不正常, 就需根據病情, 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 例如羊水過多時, 可能要在治療前後, 經常重複測量羊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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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期的B超檢查查什麼——
孕早期(12周之前)B超檢查:這一次檢查出現以下情況必須要做, 一般不主張做。
·有先兆流產現象, 且陰☆禁☆道出血時間長——需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是否有必要繼續保胎;還需排除葡萄胎的可能。
·出現下腹部疼痛——需排除宮腔外懷孕, 或懷孕合併腫物。
·對月經不正常的懷孕婦女——需瞭解胚胎發育情況, 估計懷孕周數, 排除多胎。
·明顯的胎兒畸形如無腦兒、缺肢等也可能在懷孕12周左右通過B超檢查發現。
孕中期(13~27周)B超檢查:一般情況下這是准媽媽的第一次B超檢查, 需要檢查的專案有:
·查胎位——確定胎兒是頭位、臀位或是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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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羊水——由於羊水與胎兒的宮內狀況密切相關, 羊水過多或過少都要影響到胎兒的發育, 甚至引起畸形, 故在必查之列。
·查胎盤——胎盤在孕9周左右初步“亮相”, 出現雛形, 孕16周以後持續增厚, 孕36周以後又輕微變薄。 此項檢查的目的是瞭解胎兒在子宮內的環境, 如孕37周以前出現Ⅲ級胎盤, 這樣的環境將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 故應作為高危孕婦定期觀察。
·查臍帶——看有無臍帶纏繞、臍先露和臍帶脫垂、臍帶腫瘤等異常情況存在。
·查是否前置胎盤——前置胎盤的位置以及有否胎盤早期剝離、宮頸機能不全等。
·查有否胎兒畸形——可能被“偵察”到的畸形有:無腦兒、腦積水、小頭畸形、脊柱裂等神經系統畸形;食管狹窄或閉鎖、幽門梗阻或閉鎖、十二指腸閉鎖、無肛門、唇裂等消化系統畸形;先天性房間隔與室間隔缺損、法樂氏四聯症、單心房、單心室等心血管畸形;腎不發育、腎積水、多囊腎等泌尿系統畸形;肺囊性變等呼吸系統畸形或異常;軟骨發育不良、成骨發育不全等骨骼系統畸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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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後期(28周之後)B超檢查:這一次的目的是瞭解眙兒的發育情況, 進—步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判斷胎兒的大小以及羊水量的多寡方面——確定是否需要對羊水進行跟蹤監測。
·此時的B超檢查還可以進一步明確胎盤的位置, 判斷有無前置胎盤。
·獲得臍帶血流以及胎兒體內重要臟器的血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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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還能告訴你胎位是否正常, 並預測胎兒的體重, 以便讓醫生來決定分娩的方式。
TIPS:孕婦B超檢查要做哪些準備?
早孕期做B超檢查需要提前飲水使膀胱充盈;孕中晚期妊娠需做胎盤定位及附件腫物者均需事先飲水, 待膀胱充盈後方可進行檢查, 但不宜過多;便秘者於當日早晨或前日晚提前排空大便, 以免影響檢查。 懷孕3個月內儘量避免多次B超檢查。 其他的常規產前B超檢查不需做特殊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