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人們對孕期安全用藥的意識有所提高, 但有關知識尚待普及。 由於媒介宣傳及某些誤導, 使不少孕婦對孕期用藥顧慮重重, 甚至拒絕服用一切藥物。 不少孕婦即使有病, 也不敢用藥, 或醫生開了處方, 還將信將疑, 不去取藥, 自己"硬挺", 以致貽誤病情, 殃及母子
但不少孕婦即使有病, 也不敢用藥, 或醫生開了處方, 還將信將疑, 不去取藥, 自己"硬挺", 以致貽誤病情, 殃及母子。 還有一些孕婦在尚未知道自己懷孕前服用了一些藥物, 怕對胎兒有影響, 就輕率地做了人流, 以致造成終生不孕, 後悔莫及;即使繼續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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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一:懷孕不能吃藥
有的孕婦患感冒、腹瀉時, 自認為孕期不能吃藥便拒絕吃藥。 實際上, 病後不服藥, 會使小病釀成大病, 反而不利於優生。 孕婦病後合理用藥不但對胎兒無害, 而且能防止胎兒受母體疾病的影響。 因恐懼藥物, 該服的藥不服, 常致使妊娠併發症和其他病症得不到及時治療, 從而影響孕婦和胎兒的健康。
誤區二:孕婦不能服西藥可服中藥
有些人認為孕婦生了病, 即使服藥, 也只能服中藥而不能服西藥。 誤以為中藥無副作用。 其實許多中藥所含的各種生物鹼和化學成分十分複雜, 服用不當也會給胎兒造成不利影響。 如易致腹瀉的藥大黃、芒硝;潤腸利小便的藥材木通等;大辛大熱的藥材肉桂、附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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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三:孕婦感冒是小病不必用藥
醫學統計表明, 感冒咳嗽是孕婦最容易患的疾病, 本來並非大病。 但很多孕婦因過度害怕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而不敢用藥, 最終導致高燒、感染和肺炎等併發症。 病理上, 高熱、感染, 缺氧、休克等都可能影響胎兒而導致流產、早產和死胎, 所以孕媽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誤區四:濫用營養品和保健品
濫用營養品和保健品, 包括維生素類、微量元素等, 其實並不好, 如濫補葉酸, 可致體內葉酸過多, 會出現口苦、焦慮不安、過敏性皮炎和睡眠規律反常等現象。 如維生素A過量, 早期過量可致無腦、眼缺陷、齶裂、脊柱裂、肢體缺陷等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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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是不同的。 受精卵還未著床前屬於安全期;到了胎兒器官形成期的時候, 影響是最大的;等到器官基本長成以後, 藥物的影響又會減小了。 所以, 孕期藥物對寶寶的影響跟孕周是有很大關係的哦!
1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 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 受精後的2周內, 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 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流產, 屬安全期。
2、 妊娠3周到7週末——對藥物最為敏感的時期。 胎兒的中樞神經形成, 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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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妊娠8周到11週末——不可大意, 也要注意藥物。 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 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 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 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
4 、妊娠12周到15週末——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 由於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 但依然存在。 而且這個時候外生☆禁☆殖☆禁☆器還未形成, 因此對於荷爾蒙的使用藥特別注意
5、 妊娠16周到分娩——對機能發育的影響。 這個時期, 由於藥物而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幾乎不存在了。 但是, 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育。
孕媽咪用藥5大基本原則原則一:不能自行用藥
藥物既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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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二: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儘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原則三: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原則四:儘量選擇副作用小的藥
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 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原則五:儘量避免聯合用藥
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