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妊娠期間一切正常, 整個孕期做2~3次B超檢查就可以了。
那麼,
第一次B超在什麼時候做更合適呢?這也是很多孕婦關心的問題,
為了胎兒的健康,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
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第一次超聲檢查,
在這一期間,
胎兒的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
仔細的B超檢查,
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
可以早期發現胎兒畸形,
及時中止妊娠,
對母親身體的影響也較小。
以後,
如果沒有異常情況,
可以一直等到妊娠最後幾周再做第二次B超檢查,
估計胎兒的大小,
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
預產期過後仍未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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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疑有胎兒生長遲緩,
需通過數次B超檢查才可以很好地明確治療的效果,
妊娠晚期如果羊水減少,
則需要多次B超檢查,
因為羊水量越少,
胎兒發生缺氧,
出生時發生窒息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2~3次為宜。
如果沒有必要,
不要頻繁做B超檢查,
尤其不要通過B超來鑒定胎兒性別,
因為,
鑒定胎兒性別需要比較長的時間照射胎兒一個部位,
這可能會由於B超的熱效應,
給胎兒帶來傷害。
從法律上講,
如果沒有醫學指征,
通過B超來做胎兒性別的鑒定並且人為地選擇某一性別的胎兒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