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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初期吃了感冒藥要緊嗎

懷孕初期吃了感冒藥要緊嗎

孕期用藥不只和用藥種類有關, 還和用藥劑量、懷孕時間有關。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後1周內用藥, 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 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 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膜, 但組織尚未分化, 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 並不引起致畸, 屬安全期。 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不必過分擔心, 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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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 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 可用可不用的, 或暫時可停藥的, 就不用。 如必須用藥, 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 如繼續妊娠, 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 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另外, 可查閱由FDA(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全球藥物審查最嚴格的機構之一)最新頒佈的妊娠藥物分級(共分五級:A、B、C、D、X級), 供臨床選擇孕期安全用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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