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後, 孕婦體內酶有一定的改變, 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一定的影響。 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泄, 可有蓄積性中毒, 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 藥物對胎兒有一定的影響, 故感冒最好不吃藥。
1、抗感冒藥大多是複合製劑, 含有多種成分, 常見的有速效傷風膠囊、感冒通、康泰克、白加黑、康必得、克感康、快克等等, 這些藥大都含組胺藥, 孕期不宜服用, 特別是孕4周前, 感冒藥主要是對症藥物, 治標不治本, 對孕婦又不是安全用藥, 所以筆者建議孕婦最好不用抗感冒藥。
2、抗病毒藥, 均對胎兒有不良影響, 孕婦不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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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熱藥。 感冒伴有高熱, 多預示病情較重應及時看醫生。 消炎痛是孕婦禁忌退熱藥, 阿斯匹林孕32周後也不宜使用。
4、抗菌素。 孕婦感冒如沒明確的細菌感染證據, 如扁桃體炎、血壓高、咳黃痰、流濃涕等, 可不用抗菌素。 因為抗菌素可通過胎盤作用於胎兒體內, 有20%-40%的可能性對胎兒構成危害, 要在醫生指導下, 選擇安全的抗菌素。
5、祛痰、止咳藥。 一般比較安全, 但含碘製劑的止咳藥, 孕婦不宜使用。
孕婦感冒時的用藥原則
對於孕期用藥, 原則是: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 一般的感冒藥物尤其是中藥製劑, 相對還是比較安全的, 如板藍根沖劑等。 另外, 青黴素、紅黴素、頭孢菌素等, 經動物實驗及應用於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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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人們對孕期安全用藥的意識有所提高, 但安全用藥的知識還有待普及。 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隨藥物種類的不同而有差別, 原則上孕婦最好不用藥, 如有用藥的必要, 應遵循以下原則。
(1)孕婦就診時, 應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和末次月經的時間。
(2)任何藥物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既不能濫用, 也不能需要用而不用。
(3)對懷孕3個月以內的准媽媽, 輕度的感冒若無併發症發生, 無需特殊處理, 可選用板藍根沖劑等純中成藥。 並多喝開水, 注意休息, 感冒很快就會痊癒。
(4)必須用藥時, 應選擇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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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須較長期用藥, 則應終止妊娠。
(6)禁止服用不瞭解的新藥或濫用偏方;已肯定的致畸藥物禁止使用, 如孕婦病情危重, 則慎重權衡利弊後, 方可考慮使用。
(7)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8)最好單獨用藥, 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一種藥治療的疾病絕不用多種藥同時治療。
(9)如果感冒並伴有高熱, 可選用泰諾退熱。 同時, 也可採用濕毛巾冷敷, 99 %左右酒精擦浴, 起物理降溫治療作用。 如果白細胞增多且中性分類比例增加, 應該考慮酌情使用抗生素, 如頭孢菌素或阿奇黴素。
愛心提示
在採取食療調理時, 其要旨均在於多多喝水。 多喝水, 多排尿, 身體新陳代謝所產生的廢物就可以及時排出體外,